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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收入确认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3]
作者: 马秀卿 编辑:admin 中国税务报 发布时间:2009-03-30 点击数:2085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明细表》第5行“提供劳务”项,填报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

      计算2008年收入900×3÷3-300=600(万元)确认2008年成本620×3÷3-200=420(万元)2008年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A公司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

    贷:劳务成本420

  2008年申报建筑设计收入600万元。

  例:浩天高尔夫俱乐部推出两款会员卡,A卡购卡者支付5万元取得会籍,在5年内免收入门费,其他服务均按市场价格收取;B卡购卡者一次支付30万元,在10年内免收入门费,对购卡者10年内消费按6折给予优惠,按门票一般占消费10%计算,按50%确认为当期收入。2008年企业共销售A卡500张,B卡200张。有关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银行存款8500

    贷:营业收入——A卡会员费2500

         ——B卡会员费3000

     预收款项——B卡以后年度递延确认收入3000

  2008年度需申报会员费收入5500万元(2500+3000)。

Total: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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