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审计论文
项目负责人把握与控制审计风险的实务探讨
作者: 高允敏 编辑:admin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09-02-27 点击数:296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在项目负责人承办的审计、审核、审阅业务中,不管是传统风险模型里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决定的审计风险,还是现代风险模型里由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决定的审计风险,对项目负责人而言,最终无非 ...

        在项目负责人承办的审计、审核、审阅业务中,不管是传统风险模型里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决定的审计风险,还是现代风险模型里由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决定的审计风险,对项目负责人而言,最终无非落实于两个方面:一是报告数据错误的可能性,二是报告表述不当的可能性。以下就从这两个方面,探讨项目负责人在实务中对风险的把握与控制。

       一、报告数据错误的可能性

  不容置疑,审计报告中数据发生错误的可能性越大,审计风险就越大,所以项目负责人一般会对报告数据给予高度关注。相对于因报告表述不当而造成的风险,这类因报告数据错误而造成的风险的特点是: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小,随机性比较大,后果比较严重,甚至具有决定报告是“生”是“死”的影响力。在被定性为重大舞弊和重大错报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由数据错误造成的。

  数据错误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属于非技术性的偶发或随机的差错风险,另一类属于技术性的被误导、未尽责或被迫就范的差错风险。其中把握与控制前一类风险较为简单,可以通过仔细检查数据的运算过程、认真复验数据的勾稽关系而有效降低。

  但后一类风险则不易把握,很难控制,因为是来源于人的风险,包括外部的客户和利害关系方,内部的项目组员和事务所行政、质控部门。

  (一)来自客户的恶意委托风险

  在恶意委托业务中,由于存在着极大的重大错报风险,而且检查风险受客观条件限定不可能有效降低,所以审计风险极大。比如,当项目负责人执行上市公司委托的恶意鉴证业务,或在执行有强烈融资、骗税意愿的民营企业委托的恶意鉴证业务时,一旦发生行政查处、司法诉讼,项目负责人很难进行免责辩护。因为项目负责人即使主观上很认真,客观上较合规,但由于报告中确认的结论不对,利害关系方也很可能会迁怒于审计工作。这种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往往遭到无责不免罚,有责上限罚的境遇。再比如,在年报审计中,遇到客户恶意提供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会计账证和相关虚假佐证的资料,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通常的审计程序后,很可能拿不出表达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达意见的充分依据,只能确认虚假报表,导致报告鉴证的数据错误和报告整体错误。

  恶意委托风险,又称之为客户道德风险,通常审计风险与客户不道德的程度成正比。近几年来,不时有业内人士源于客户道德风险而受罚获罪,虽留前车之鉴,但要杜绝此类风险,几乎不可能。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性质决定的系统风险。当然系统风险并不意味着只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一名项目负责人在主持具体业务或同具体客户打交道的时候,如果能够做到以下几点,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规避自身可能承担的风险。

  1.外勤必检点。不索不要、少宴少玩。古训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在兵不厌诈的委托交易中,项目负责人要避免处于心理弱势。

  2.做事不能马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习惯性的严谨作风能识别绝大多数的造假现象。

  3.在技术层次上防范恶性风险,应该认真且有效地执行审计准则。比如年报审计时,一旦通过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得出了高风险状态的评估结果,就必须有效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和其他准则。被审计单位要求被评估的所有数据即使与行业、国内、全球范围的对比数据差着十万八千里,项目负责人认为存在重大错报,也不能因此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必须在财务报表、会计账证的层面上,力求找到表达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达意见的充分依据,力求用会计数据、审计语言的表述方式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

  从数家上市公司造假的公开案例看,有些公司是按照外部环境的理想值设计虚假数据,有些公司则提供了大量的在审计范围内无法验证的虚假资料,诱使项目负责人得出错误判断。面对此类极端恶性的系统造假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能力显得非常重要。

  比起被审计单位庞大的治理结构、复杂的信息流程,项目负责人所能支配的时间、人员、精力等审计资源总是相对短缺的。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颇能体现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才智。对于千差万别的业务,控制风险的措施需有的放矢,无一定式。举个确认存货的例子,对应于客户的可信度从高到低,可采用的方式有:(1)不参与盘点,取其自行盘点表,直接确认;(2)不参与盘点,取其自行盘点表,抽个别品种过个数;(3)参与盘点,安排人员同步进行抽样项目的监盘;(4)参与盘点,安排人员同步进行所有项目的监盘;(5)共同策划盘点,坚持现场见物盘物;(6)共同盘点,见物盘物后,必与存货的仓库台账、会计账数勾稽相符,必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相符函证的原件;(7)完成第六种方式的工作后,继续详细审视上期收入、成本、往来账的核算经过,逐一查清跨期冲账和划转。在客户诚信、报表可信的条件下,采用第一种方式,就可安心确认;相反,在客户不诚信、报表有虚增或隐瞒收入等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只有采用第六种方式,才可能识别虚增销售存货收入或隐瞒销售存货收入,但也不能保证绝对识别。

  如果被审计单位将虚增销售的存货不放在盘点现场,而是放在审计组不应该知道的地方,或提供审计组不应该知道是关联方的购货商的询证确认函,那么项目负责人将很难准确把握与控制当期收入和成本的风险。对于连续审计的高风险客户,有必要采用第七种方式,以进一步评估客户的诚信度和把握与控制当期及前期的收入成本风险。

Total:3123

责任编辑:admin

参与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么?点我刷新认证码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