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第一种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式是真正意义上的“据实列支”,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一种预提方式,是一种间接的“据实列支”,它是根据企业历年来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情况确定当年提取比例,显然,当年计提比例是一种会计估计,并非当年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的比例,企业需要在年末对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若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小于预提的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将多提的职工福利费冲回;若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大于预提的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将补提少计职工福利费。如何冲回多提的职工福利费或补提少计职工福利费呢?
该文对多提职工福利费冲回的账务处理进行了举例说明。
【例】 某公司2008年6月,当月应发工资5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15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10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90万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60万元;内部研究开发部门人员工资40万元。
公司根据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情况,经计算2007年全年实际发生的福利费与工资总额的比重4%,企业将该比例作为2008年福利费的提取比例,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
应计入生产成本的福利费金额=150×4%=6(万元)
应计入制造费用的福利费金额=60×4%=2.4(万元)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福利费金额=100×4%=4(万元)
应计入销售费用的福利费金额=90×4%=3.6(万元)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福利费金额=60×4%=2.4(万元)
应计入研发支出的福利费金额=40×4%=1.6(万元)
1.月末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借:生产成本60000
制造费用24000
管理费用40000
销售费用36000
在建工程24000
研发支出1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