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2006年12月31日,市场上某项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势头较好,已对B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B公司外购的类似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650000元,剩余摊销年限为5年,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630000元。
由于该专利技术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650000元,可收回金额为630000元,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按其差额20000元(650000-630000)计提减值准备。
B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000
总之,要正确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必须掌握好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以及会计处理,必须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