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源流出
资源流出是主体在报告期对净资源(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的消耗。对净资源的消耗是用光净资源,无论是特定期间为主体所控制的资源,还是从外部主体获得时直接被用光的资源。对净资源的消耗导致:(1)资产减少额超过有关负债的减少额,或者(2)负债增加额超过有关资产的增加额。消耗资源的例子比如支付补助款、让雇员提供政府服务。
确定资源流出的本质及其适用的报告期间时,资源流动表的计量侧重点是关键。对于经济资源流动计量侧重点下编制的资源流动表,资源流出(或流入)所适用的报告期间是由跨期权益(Interperiod Equity)这个概念决定的。跨期权益,也即当期资源流入等于当期服务成本。例如,支付服务成本的负担是由当年的纳税人和收入提供者承担的。这种负担不会转嫁个未来年度的纳税人或收入提供者,并且累积净资源不被用于提供当期服务。跨期权益是被用于评价受托责任的有关标准,而不是特定期间预期要实现的目标;对于当期财务资源流动计量侧重点下编制的资源流动表,资源流出(或流入)所适用的报告期间是当期财务资源应用(或获得)的期间;对于现金资源流动计量侧重点下编制的资源流动表,资源流出(或流入)所适用的报告期间是支付(或收到)现金的期间。
在许多情形下,与资源消耗相关联的资产净减少或者负债净增加所发生的报告期间,与资源流出的期间是一致的。然而在某些情形下,资产的净减少或负债的净增加发生在前一个期间,而资源流出在当期。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应当在前一个期间报告递延资源流出,而在当期(也即资源流出的期间)所报告的资源流出将伴随着前期所报告递延资源流出的减少,而不是进一步减少净资源。
4.资源流入
资源流入是主体在报告期间净资源的购置。净资源的购置,是成为主体控制下的净资源,或者主体新近获得的净资源,即使这些资源在购置时直接被消耗。净资源的购置导致:(1)资产增加额超过有关负债的增加额,或者(2)负债减少额超过有关资产的减少额。购置资源的例子包括征税、在提前收到补助款的情形下作有关的事情等。
在许多情形下,与资源购置相关联的资产净增加或者负债净减少所发生的报告期间,与资源流入的期间是一致的,这正如上文所讨论的。然而在某些情形下,资产的净增加或负债的净减少发生在前一个期间,而资源流入在当期。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应当在前一个期间报告递延资源流入,而在当期(也即资源流入的期间)所报告的资源流入将伴随着前期所报告递延资源流入的减少,而不是进一步增加净资源。
5.递延资源流出
递延资源流出是主体适用于未来报告期间的净资源消耗。递延资源流出在财务状况表中报告。主体消耗净资源的内在特征与上文“资源流出”部分所讨论的特征相同。适用于未来报告期间的内在特征,平行于“资源流出”部分所讨论的适用于报告期的特征,但存在一个例外:对于递延资源流出,流出适用于某个未来的报告期间而非报告当期。
6.递延资源流入
递延资源流入是主体适用于未来报告期间的净资源购置。递延资源流入在财务状况表中报告。主体购置净资源的内在特征与上文“资源流入”部分所讨论的特征相同。适用于未来报告期间内在特征,平行于“资源流出”和“资源流入”部分所讨论的适用于报告期的特征,但存在一个例外:对于递延资源流入,流入适用于某个未来的报告期间而非报告当期。
7.净资产
净资产是在财务状况表中所列报所有其他要素的剩余。净资产是财务状况表的一个要素,并按以下两方面金额的差异来计量:(1)资产和递延资源流出,(2)负债和递延资源流入。净资产的金额与资源流动表中的“活动净额(Net Activity)”保持着特定关系。两个期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等于那个期间在资源流动表中所报告的所有活动净额。并且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余额,等于期初余额加上资源流动表所有活动的总额。
四、其他有关的问题
1.财务报表要素对不同计量侧重点的适用性
在所有的财务报表要素定义中,术语“资源”有一样的含义。但是,特定财务报表所计量资源的范围可能随着该报表的计量侧重点不同而存在差异。计量侧重点是指哪些资源或资源流动要在一个报表中报告。当交易影响多种资源时,在不同的计量侧重点下可能满足不同的要素定义。例如,赊购资本资产这个交易,在现金资源流动计量侧重点下不满足任何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然而,对于当期财务资源流动计量侧重点下编制的财务报表,该交易满足资源流出的定义并产生一项负债。对于经济资源流动计量侧重点下编制的财务报表,该交易报告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以上所描述的所有要素,能够适用于现金资源流动以外的所有计量侧重点。由于所报告资源范围的限制,现金流动计量侧重点下只报告资产、现金、现金资源流出、以及现金资源流入。在财务报表呈报中,针对这些要素有时候会用不同的术语,比如费用、支出、其他资金运用、损失、收入、其他资金来源、利得、基金余额等。某些术语只有在特定的计量侧重点下才被运用。
2.要素定义适用的主体范围
以上要素定义所适用的主体是某个政府单位(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一个报告主体可能包括多个政府单位,一个政府单位可能由多个报告单位组成。作为财务报表要素的内在特征,对资源的控制和牺牲资源的义务只体现在政府单位层面。当财务报表是为某个报告单位(比如一个基金、某个部门)编制时,报告单位的要素就是在控制、管理或财务报告目的方面对该报告单位负责的政府单位的要素。同一政府单位的报告单位之间的活动应当报告为内部余额和转账。这些内部余额和活动不满足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但是为了每个报告主体的公允呈报而需要与上述七个要素一起列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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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小悦等:《政府会计目标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论探讨》,《会计研究》2005年第11期。
[4]李建发:《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