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池”业务的思考[2]
作者: 岳继霞 编辑:admin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7-12-23 点击数:243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现金池”业务是一种大中型企业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高端现金管理产品。企业集团母公司通过“现金池”,可以在不影响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情况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所有本地区及跨地区子公司的资金进行统 ...

  第二,“外币现金池”有它固有的复杂性,为满足跨国公司引入“外币现金池”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04年10月份正式发布了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作的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首先是在境内成员之间通过委托的方式进行资金的节约运作,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向境外的成员公司放款,这样就达到调节区域资金的功能。这一政策为跨国公司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起到直接的作用,对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设立在我国大陆,以及增加、增强中资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跨国公司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我国现有的外汇管理体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因此,为了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环境发展外汇结算制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必须进一步改革现有的外汇管理体制。
  第三,在“现金池”业务的具体操作中,许多细节问题的处理也将直接影响企业集团能否成功引入该业务。其一,成员企业在母公司账户下开设子账户,银行将给予子账户一定的透支额度,银行给予成员企业统一的透支额度还是区别对待?无论统一还是区别,该额度又如何确定?其二,子账户透支额度一经确定,银行如何确保母公司“现金池”不透支?银行是否也给予母公司“现金池”一定的透支额度,该额度又如何确定?这都是银企双方在引入现金池时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具体的操作中,对于企业集团而言,必须做好成员企业的资金预算,其资金预算需要和实际情况要有较高的吻合度,否则难以和银行协定子账户的透支额度,在业务的开展中,企业的资金收支也难以和银行给予的额度相匹配而导致“现金池”业务在具体应用中产生障碍。对于银行而言,在保证自身资金的安全性和企业能够成功运用现金池的前提下,需要对纳入现金池框架内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授信调查,要制定相应的信贷政策以及和企业签署一系列有关透支额度和保证措施的法律文书。
  总之,“现金池”业务为企业提供的不仅是资金管理的载体,更多的是提供了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方针,这种理念如付诸实践并取得预期效果,需要围绕国家金融、税收法规的完善和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理顺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和银行之间错综复杂的资金配置和管控关系,并进行通盘设计和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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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汤谷良、曹再华:《GE公司“现金池”落地中国的案例思考》,《财务与会计》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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