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09年6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其中第七条对利润表的列报内容与方式做出了适当调整,首次在财务报表中引入综合收益指标,要求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在利润表中报告综合收益,有利于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 ...
“其他应收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该科目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案例:某税务稽查组去一从事海洋运输的A公司检查,发现其他应 ...
一、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
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用来核算企业应收内容的项目主要有七个,分别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这七个项目可以分为三 ...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除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具体又分为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和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下面结合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对比谈一下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的 ...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债权人不作账务处理。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