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我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的发放对象为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未通过评审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不再退回。
二、各地市所属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各地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领回,请相关评审通过人员自行前往所在地市财政局领取,具体领取安排以各地市财政局通知为准。
三、省直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省财政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1楼)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联系电话:020-83170310、83170302。
四、评审通过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交回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逾期未领取的,将统一作销毁处理。
广东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