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学员选拔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点击数:47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浙财会〔2022〕4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中央在浙有关单位,省级有关单位: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 ...

浙财会〔2022〕4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中央在浙有关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选拔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以及省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财办会〔2022〕26号文件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积极参加选拔。

二、及时组织个人申报

申请者填写《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可到财政部会计司(工作通知栏)网站下载(网址:http://kjs.mof.gov.cn)。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22年8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渠道报送:

1.中央在浙单位工作的申请者,除财办会〔2022〕26号文件规定直接报送国家部、委、局外,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2.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者,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3.符合条件的其他申请者,报送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处,由各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加强申报条件审核

各市财政局、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以及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财办会〔2022〕26号文件规定,对申请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汇总,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联系人:杨树圣,联系电话:0571-87058441。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拔集中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18日(周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为杭州市,具体考试场所待正式确定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者。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3.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docx 

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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