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2〕4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中央在浙有关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26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选拔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以及省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财办会〔2022〕26号文件要求,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积极参加选拔。
二、及时组织个人申报
申请者填写《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可到财政部会计司(工作通知栏)网站下载(网址:http://kjs.mof.gov.cn)。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22年8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渠道报送:
1.中央在浙单位工作的申请者,除财办会〔2022〕26号文件规定直接报送国家部、委、局外,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2.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者,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3.符合条件的其他申请者,报送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处,由各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加强申报条件审核
各市财政局、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以及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财办会〔2022〕26号文件规定,对申请者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汇总,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联系人:杨树圣,联系电话:0571-87058441。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拔集中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18日(周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为杭州市,具体考试场所待正式确定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者。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3.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