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1〕1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材料申报及初审
我市的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前应先登录大连市财政局网首页大连会计栏目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变更”中完成信息采集。网上申报完成后纸质材料受理方式:
(一)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须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汇总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只受理以单位名义报送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上报的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正高级会计师:9月8日—9月13日(公休日除外)
高级会计师:9月22日—9月27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纸质材料期间的疫情防控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申报人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三、工作联系方式
(一)市直单位报送地点: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一楼大厅(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二)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中 山 区:82745230
西 岗 区:83690852
沙河口区:84368551、84368575
甘井子区:86319515
高 新 区:84792523
旅顺口区:86628367
金普新区:87922943
保 税 区:87322052
普兰店区:83125398、83121912
瓦房店市:85613071
庄 河 市:89729110
长 海 县:39371715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85281133
(三)政策咨询电话:96159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