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1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及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点击数:56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1〕1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材料申报及初审我市的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申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1〕1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材料申报及初审

我市的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前应先登录大连市财政局网首页大连会计栏目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变更”中完成信息采集。网上申报完成后纸质材料受理方式:

(一)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主管部门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二)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须向所在单位申报,由其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三)区市县、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须经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当地财政部门汇总并附《申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只受理以单位名义报送的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上报的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正高级会计师:9月8日—9月13日(公休日除外)

高级会计师:9月22日—9月27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纸质材料期间的疫情防控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申报人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三、工作联系方式

(一)市直单位报送地点: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一楼大厅(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二)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中 山 区:82745230

西 岗 区:83690852

沙河口区:84368551、84368575

甘井子区:86319515

高 新 区:84792523

旅顺口区:86628367

金普新区:87922943

保 税 区:87322052

普兰店区:83125398、83121912

瓦房店市:85613071

庄 河 市:89729110

长 海 县:39371715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85281133

(三)政策咨询电话:96159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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