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标签 "收款"共:11 篇文章
【摘  要】  在借款人报账结清原借款时,财务部门向其开具收款收据的金额如何确定,对于这一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如张山原借款2 000元购买办公用品,后凭票据报账1 900元,结清原借款(即交回余款100元)。有不少人认为,只应开具100元的收款收据即可,理由是只收到100元现金。也有人 ...
我国没有现金收付款工作标准?这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就经常接触和不知做过多少遍的事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和调查:假设某单位财务室外有十多名等待交款者,现金出纳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岗位,需要其他人员临时顶岗收款,要求现任出纳快速教会顶岗者,由顶岗者代为收取交款 ...
摘要:2007年1月1日执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旨在实现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其中,审计风险准则是整个审计准则体系的核心准则,重大错报风险是现代审计风险模型的重要构成要素,试分析销售与收款循环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1 销售与收款 ...
摘要: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一种新兴的销售形式,在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这种销售形式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一些差异,笔者通过两种会计核算方法的比较,发现这两种会计核算均存在一些不足,笔者认为应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核算方法再作一些调整,以达到很好的核算效果。   ...
  一、分期付款业务所得税核算   (一)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固定资产》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外购的固定资 ...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一般为三年以上)的商品销售。该销售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间和确认金额等方面存在着差异,给企业带来了烦琐的纳税调整。   一、会计与税务处理规定   (一)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 ...
  税收处理固然以会计处理作为基础,但基于税收目的与会计目的不一致,相当多的涉税事务需要在会计处理基础上予以调整,调整方法一般有二,一为永久性差异,一为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尤为重要,往往是前期调增(减),后期调减(增)。远比永久性差异调整复杂。本文结合新税收政策与 ...
  尽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计算要服从税收法规的规定,但按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体系的规定,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入确认和会计处理上有较大变化,而销售货物又是增值税的主要纳税范围,这必然会影响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因此有必要从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相互协 ...
《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年第7期刊登了陈敏、何振华同志的《分期收款销售增值税会计处理》一文,该文通过例解方式介绍了分期收款销售增值税会计处理的两种方式:一是在销售时一次计缴增值税;二是按收款期分期计缴增值税。该文的例题假定A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月1 ...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售出,但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是现代企业运用的一种重要促销手段,一般适用于具有金额大、收款期限长、款项收回风险大等特点的商品交易。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相当于销货方给购货方提供了一笔贷款。新会计准则把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分为两类:一是企业 ...
 一、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的确认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符合实质性融资性质的,可在销售成立时一次确认销售收入,且以公允价值(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或商品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