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同意,我省2020年度继续实行高级会计师社会化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报送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部分纸质材料。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号)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纸质材料。
(一)纸质材料类别、数量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申报材料中有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请一并寄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需经山东省会计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打印,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寄送至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申报人员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后,应在“诚信承诺书”后签名。
3.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填报内容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日期填写完整。其中,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4.“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中“具体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日期”四要素缺一不可。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5.《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装入档案袋内,并填写目录,档案袋申报人员可自备。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应及时放入人事档案。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11月19日—12月18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531—82669803、82920823(传真)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2307室
邮政编码: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