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 点击数:68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便函〔2020〕5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将于2020 ...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便函〔2020〕5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将于2020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举行。
二、考试地点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合肥市阜南路15号)。因校内场地有限,建议考生合理选择乘坐交通工具。
三、考生入场
考生参考需满足安康码绿码且体温不高于37.3℃。考试当天,考生应自行佩戴口罩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前20分钟进行安康码扫码及体温检测组织入场。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健康承诺书,监考人员验明身份后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选拔结果公布
考试结束后,考生试卷及申报材料将送至财政部指定地点,由财政部会计司会同相关单位根据资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
五、考试防疫要求
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认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健康承诺书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8月4日
  健康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么?点我刷新认证码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