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和时长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29日至9月04日
9月09日至9月10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混用。
(二)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年9月5日至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5日至7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高级资格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关于考务日程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
1.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区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中、高级资格。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及《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20〕1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会计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作调整。考生如因考试时间推迟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的,可向报名所在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退费(各区报名点地址见附件),具体退费要求和安排以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通知为准。
(二)会计初级资格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4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
(三)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把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到本地区考生。
(二)各区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各区考试管理机构严格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0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广州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点联系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