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C2019J9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 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下同) 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 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 申报条件
根据《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人社通[2019] 279号)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
三、 申报要求
(一)登录网上职称信息系统申报评审
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自2019年起使用“甘肃省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http: //www. gszcxt. cn: 8000/zcxt,登录系统请使用 360 浏览 器或谷歌浏览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认定)、 网上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请各市州、各相关单位尽快按 照《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甘职改办〔2018〕23号)要求,及时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 人账号。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 职称办负责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 单位创建,均从单位申报职称。为确保网上申报正常运行,省人 社厅制定了 “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在 系统界面下载),请认真研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办理相关事宜。
(二) 网上申报时间和有关时限要求
网上申报自2019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24时截止,该 时间点后职称申报系统关闭。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 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 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 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 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 报个人承担。
1.任职时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 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 术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 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2.业绩时限。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 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
3.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 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三) 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 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18年12月底前有效);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 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 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2.职称证书材料。
上传现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 转系列的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4.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材料。
上传近三年( 2016-201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 证明)。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 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请注清楚符合《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 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第几条和第几项,本单位同时确认 证明资料(盖章有效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6.业绩成果 论文论著材料。
(1) 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但最多填报5篇,内容 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 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进行检索验证, 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 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 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 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 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7.业绩成果 课题(项目)材料。
(1) 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 量高低填报。
(2) 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 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 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 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 章。
8.业绩成果一一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9.业绩成果 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评审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 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四、审查推荐
(一) 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要按照“前后公示”的要求,认 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和资历 条件、会计岗位工作工龄及职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推 荐程序、推荐结果、诚信承诺等情况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 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二) 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考核、诚 信承诺评估,严把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要对申 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 性、时效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不得报送。
(三)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 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 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 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 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 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和单位重新填报。
五、原始材料报送要求
由于今年首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提交 原始申报材料备查,主要包括在系统中上传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
(一)各级单位申报人员介绍信或单位推荐证明1份。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公示原件、公示结果 各1份。
(三) 打印本人考核年度期间以写实为主详细的专业技术工 作和业绩成果总结1份.
(四) 证书原件。包括学历(位)证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 格考试合格证书、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
(五) 考核年度期间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 等有关原件。
(六) 能代表本人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理论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
(七) 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1份。主要 说明破格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考核年度期间的突出工作 及业绩成果。
(八)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按顺序整理,列出材料清单,并装入1个硬塑料盒 (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书写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盒内附报送材料目录表。报送的材料于答辩评审结束后由本人领 回。
各市州单位人员原始申报材料由市州职称办受理汇总后报 送;省直单位人员原始申报材料由省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中 央在甘单位原始申报材料由中央在甘单位统一汇总报送。
六、原始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于2019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截止,逾期不 再受理。申报人员答辩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甘肃财政厅财政厅会计处(兰州市东岗西路696 号)。
联系人:樊汝春 王岚
联系电话:0931-8891032 8891031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各市州财政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印发单位:甘肃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9日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