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甲公司为拓展市场,形成以北京为中心、辐射华北的新的市场领域。甲公司准备收购乙公司100%股权,为此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乙公司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乙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并购双方经协商,最终确定按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交易的基础,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与乙公司价值评估相关的资料如下:
(1)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税前债务资本成本为8%。假定无风险报酬率为6%,市场投资组合的预期报酬率为12%,可比上市公司无负债经营β值为0.8。
(2)乙公司2017年税后利润为2亿元,其中包含2017年12月20日乙公司处置一项无形资产的税后净收益0.1亿元。
(3)2017年12月31日,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15倍。
假定并购乙公司前,甲公司价值为200亿元;并购乙公司后,经过内部整合,甲公司价值将达到235亿元。
甲公司应支付并购对价为30亿元。甲公司预计除并购对价款外,还将发生相关交易费用0.5亿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用收益法评估乙公司的价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
2.用可比企业分析法计算乙公司的价值。
3.计算甲公司并购收益和交购净收益。
【正确答案】
1.正确答案 :
乙公司负债经营β系数=0.8×【1+(1-15%)×(50%/50%)】=1.48
re=6%+1.48×(12%-6%)=14.88%
rd=8%×(1-15%)=6.8%
rwAcc=14.88%×50%+6.8×50%=10.84%
2.正确答案 :
调整后的乙公司的2017年税后利润=2-0.1=1.9(亿元)
乙公司价值=1.9×15=28.5(亿元)
3.正确答案 :
并购收益=235-(200+28.5)=6.5(亿元)
并购溢价=30-28.5=1.5(亿元)
并购净收益=6.5-1.5-0.5=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