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会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3-28 点击数:1226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附件2:材料填报注意事项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单位”名称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规范名 ...
附件2:
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单位”名称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规范名称,不得填写“中级”“会计师中级”“中级会计师”等不规范名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一填写“高级会计师”。
2.“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从高中毕业之后填起;“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上院校所盖公章一致;“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学制”填写年限,例如“三年”“四年”等;“学位”填写学位名称,没有的填“无”。此处“学历”为依据学历。
“第一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依据学历”是指参评本年度高级会计师所依据的学历。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依据学历可为同一学历,也可能互不相同。
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不得填写“本科、专科”等不规范名词;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中央党校学历,填写“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大专”;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学历,填写“省委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省委党校大专”,不得填写“大学、本科”等广义名词;
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省业余大专”。
4.“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是指依据学历的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采取院校/专业的填法, 比如:2001年6月,山东大学/会计学。
5.“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18年12月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比如:2013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2012.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13.10/3。
6.“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填写“会计”“财务管理”等简洁规范名称。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各年度考核情况,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8.“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的工作业绩,最后填写承诺语并签名。
9.“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成果和奖项,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比如:×年×月。
“等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信息,无法明确等级的可不填。
“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比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
10.“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的论文、著作、作品;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报刊(不含增刊、专刊、内刊)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财务会计类论文;或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学会主编的论文集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财务会计类论文;或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正式出版的财务会计类书籍。
“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比如:×年×月;“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题目”填写应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比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实时控制》P35”。
“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11.“成果及受奖情况”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取得会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最能反映本人会计业务能力和会计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论文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
成果奖励、论文作品每项不超过3件,每件附件限定为一个。论文作品的附件上传正文页即可,正文多页的,请上传带有论文标题和作者信息页或多页合并扫描。附件大小1M以下,上传jpg格式或PDF格式,不得上传压缩包、倒置或旋转90°的照片,不得上传过小或不清晰的图片。成果奖励中的必填项为“项目名称”“时间”“批准机关”,等级和位次应据实填写,没有明确等级的可不填写。
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12.“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中“具体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名或人名章、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日期”四要素缺一不可。
“单位意见”具体签署意见为:“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此处单位公章应与前述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
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1.“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2.“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是指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是指此次被推荐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数。
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表格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两者皆具备,缺一不可。
2.评审表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空置。
3.所谓“改系列”是指已具有其他副高级职称,现在申报高级会计师。如果已具有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属于正常晋升,不属于改系列。
4.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单位审核通过,上报申报人员信息时,需选择申报人员状态为“审核通过”方能上报。
5.人事档案委托代管的,务必在“档案托管单位”栏填写法定全称。
6.联系电话填写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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