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单位推荐及申报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19-03-28 点击数:146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一)申报推荐要求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2、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 ...
(一)申报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2、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可打印填写(评审表格式不得变动,且不得另加附页)。
2、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1份,须按《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要求格式用A3纸打印,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命名。
4、其余申报材料,按《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目录表》中所列内容的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标出页码。
5、《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需提交电子版(光盘),文件名以申报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命名。
6、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被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返聘人员及人事档案关系未在本单位正式管理的聘用人员,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员,申报评审时均须提供相应的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正式有效的聘用(返聘)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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