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
填 表 说 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证件名称”,填写本人居
民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外国人永久
居留证/护照等证件;“证件号码”,填写对应证件的号码。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填写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号,高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州(市)人社局确认并盖章,中、初级职称由省属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各级人社部门确认并盖章。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