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琼财会〔2017〕711号)的要求,“自2017年起,参加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将不再强制要求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为了积极鼓励引导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酌情考虑给予具备一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申报人员量化加分,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关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的证明材料。具体可参阅“海南省财政厅”官网“通知公告”栏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