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工作,帮助参加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前复习准备工作,现将答辩范围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二、企业类申报人员学习参考材料
1、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2、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117号);
3、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4、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解读。
三、事业类申报人员学习参考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
2、《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2017]4号);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
4、《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5、《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6、《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7、《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吉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