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6年高会考试报名通知确定时间为3月7日至30日
发布时间:2016-02-25 点击数:107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关于吉林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开卷方式。现就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 ...
  关于吉林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将于2016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开卷方式。现就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现场审核办法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交费。

  (一)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3月30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会计网”(网址:http://www.jlkj.gov.cn/)操作窗口下的“初、中级会计职称管理”和“高级会计师管理”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确认报名资格。凡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身份校验。凡未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2010年12月31日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换而未换2014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以及未参加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不能通过网上身份校验登录报名系统。请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完成上述事项。

  (1)军队、武警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本人近一个月内的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大小不能超过15k)及同版照片2张等报名相关资料到属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名”。

  (2)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并符合中级会计资格报考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本人近一个月内的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大小不能超过15k)及同版照片2张等报名相关资料到属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名”。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即按照所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区选择报考。其中: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长春市省中直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3、选择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级别、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进行报考审核前,考生可以凭报考注册号登录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除此之外,考生的会计从业信息将会自动从我省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库提取,对提取出的考生信息,若考生需要修改的,必须持相关纸质证明到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2015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6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15年报考时所填报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1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5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5、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本人近1个月内的蓝底免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5k),且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审核点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必须重新上传合格照片才能进行报考审核。

  6、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站填写完报考信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三)现场审核、交费时间

  3月7日至3月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为现场审核、交费时间。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按所选择的考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及交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应本人到审核现场进行报考审查,如确有实际情况不能到场的,需提交考生亲笔书写的委托函,承诺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方可由他人负责代审。

  (四)现场审核、交费地点及咨询电话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1)中级: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 0431-89865971;

  (2)高级:长春市会计人员教育中心,0431-89865795;

  2、吉林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 (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 0432-62049068 ;

  3、四平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 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 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 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02房间(通化市滨江东路2819号) 0435-3652549 ;

  6、白山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888号) 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 0436-3219892 ;

  8、延边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三楼308室(延吉市延龙路608号) 0433-2876047;

  9、松原地区考生审核、交费地点: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后楼104室(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 0438-5075053;

  (五)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考生亲笔签名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

  4、与上传报名系统同版的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二、报名条件

  (一)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试类别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中级
大学专科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大学本科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上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累计达到国家限定的最低年限方可报名。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吉林省区域内从事财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项 目
内 容

一、政治条件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忠于职守,近5年在本单位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7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15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学历20年以上,取得中级会计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相关执业资格7年以上)
(六)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打印方式

  准考证打印采取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方式,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另行通知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及打印方法。

  四、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015年我省已经参加全国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2016年仍将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科目、题型、各科目考试时长与中级会计资格纸质考试相同。50岁以上,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过程中可选择“计算机答题”或“纸笔答题”,全省选择纸笔答题的考生将集中在长春市设置的“纸笔答题考点”同步进行考试,考试时试题显示在考试机屏幕上,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2、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考生,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及相关评审材料参加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

  中级会计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第一批次
无纸化考试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第二批次
无纸化考试

9月12日
(星期一)
9:00-11:30
经济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会计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1日9:00-12:30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5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14]82号)文件执行。

  中级无纸化考试费每人每科44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合计每人每科50元;高级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合计每人每科58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八、考试用书征订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2016年度考试大纲,2016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了修订,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网上进行考试教材征订。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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