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符合《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人社发〔2010〕47号)、《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甘肃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暂行规定》(甘职改办〔2003〕2号)、《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甘人社通〔2014〕314号)等相关规定。破格申报人员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