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的若干要求
发布时间:2013-08-09 点击数:180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广东省:“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发表论文2篇”(《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河南省:“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 本条中所有论文均要求 ...
广东省:“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发表论文2篇”(《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条件》);河南省:“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 本条中所有论文均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河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广西:“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有一篇发表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期刊”(《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北京市:“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论文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或重点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以技术工作为主的申报人要通过论文表述自己在某项技术工作中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创新点和贡献”(《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江苏省:“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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