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税务论文
关于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3-05-22 点击数:360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过去20多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就如何解决不足,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进行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制度 改革  个人所得 ...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过去20多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就如何解决不足,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进行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制度 改革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随着课征范围的扩大,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已占我国总人口的10%左右,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同时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财政收入总额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已成为一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税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个收收入呈现出新的特点,逐渐暴露出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中的一些不足,现就如何改进这些不足,深化税制改革作如下探讨。

  一、个人所得税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 起征点设置相对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2000元,即只要收入超过2000元就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近年来我国物价水平飞速上涨,个人收入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在大部分地区2000元的收入已属于中低收入,所以2000元的起征点已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无法体现调节高收入人群收入分配的目的。同时在设置起征点时没能没能充分考虑地区物价水平、家庭总收入、个人负担等具体情况,对应纳税所得额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公平原则,如同样4000元的月收入在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属于低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开支,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陕西、湖北等地等却属于高收入,但这却需要负担同样的纳税义务,无法体现公平纳税的原则。
Total:212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么?点我刷新认证码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