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点环节,是经济管理工作中的核心。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基础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一直以来,我国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然而,随着经济、法律、社会、科技发展水平等会计环境发生了变化,当前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存在着薄弱环境。为此,重庆市于2010年3月底发布了《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全市辖区内各单位全面实施。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现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本文基于《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制定及实施,探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有效方法。
一、制定过程
2009年,重庆市组织财政、高校、市级单位及企业等专业人员成立了课题小组, 经过长达半年的调研和集体酝酿,遵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财经法规,针对近年来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结合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重庆市实际,起草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反复征求各区县财政、大型企业集团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逐条进行完善。同时,选择了重庆机电控股、重庆商社集团、重庆市卫生局以及涪陵、渝北两个区县的基层核算单位试行,再次完善后,将《实施细则》(送审稿)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会计司反馈了详细的修改意见,最终经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讨论,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核准后正式出台,纳入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二、完善内容
《实施细则》共6章114条,其内容包括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章节。与财政部出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比较,主要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充分考虑了会计环境发生的主要变化,与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税法及新出台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如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原始凭证更正、会计差错更正、会计科目的选用、会计工作移交手续等;二是充分考虑了加强单位会计制度建设的需要。如结合2008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示范性提出了单位应该建立的十二项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责任关系、账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稽核制度等;三是充分考虑了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了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如增加了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印章管理等内容,对原始凭证的粘贴与保管、会计凭证装订、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四是充分考虑了单位会计工作的现状,增加了可操作性。如对原始凭证审核、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提出更加细化的要求。
三、推进情况
(一)制定总体目标,提出贯彻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重庆市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确定了总体目标,分两个层面:第一微观层面,各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符合业务需要,会计人员上岗符合《会计法》要求,会计核算方式符合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健全,会计监督有效,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会计信息真实;第二宏观层面,通过三至五年的实施,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重庆市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显著提高,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全市开展实施工作的步骤及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纳入继续教育,加强业务培训
《实施细则》出台后,让会计人员尽快掌握相关内容是当务之急。重庆市将《实施细则》印成15万册单行本,免费发放至基层单位,同时编写了《实施细则》解读,纳入2010年、2011年两个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要内容。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等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会计基础规范并不是一项新的制度,各单位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是将《实施细则》各项规定与实际操作进行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确定示范单位,树立先进典型
为了以点带面推动会计基础工作,重庆市财政局于2010年底确定了万州、涪陵、黔江、渝北、潼南、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和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八个地区(单位)为首批会计基础工作达标示范点。明确要求各示范点积极组织本地区(单位)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业务竞赛等方式,开展本系统、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评优活动,促使所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率先符合《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并为周边区县或系统搞好示范。目前,重庆市已先后在万州、涪陵开展会计基础资料展示交流活动,组织了全市区县财政会管人员观摩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四)出台考核标准,加强检查督促
为了客观衡量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程度,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标准(暂行)》,用于指导全市会计基础规范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四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会计法》有关规定设否决指标,凡发现有否决指标中任何一项的,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判定为不合格。2010年起,重庆市各区县财政和社会中介机构,也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纳入了年度检查重点。有关考核结果运用问题,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率先达到“优秀”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纳入各级审计财政监督重点单位,取销单位当年参与先进会计工作单位评选资格。第二个层次是会计人员。对“不合格”单位的会计人员,取消当年参与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资格,凡有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的作为重点扣分项目;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