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企业兼并重组中存在的问题的讨论
发布时间:2013-04-02 点击数:525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企业的兼并重组,是企业内部经济规模发展和实现低成本战略扩张的需要,它通过对股权的流转和权益的转移,来实现资源和技术的整合,以此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兼并重组有利于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在市场竞争下更加灵活,有利于股权的流转和债权债务的实现。特别是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下,企 ...
企业的兼并重组,是企业内部经济规模发展和实现低成本战略扩张的需要,它通过对股权的流转和权益的转移,来实现资源和技术的整合,以此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兼并重组有利于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在市场竞争下更加灵活,有利于股权的流转和债权债务的实现。特别是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可以整合企业的产业链中上下游的资源,完善企业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强化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但是,不论企业为何开展兼并重组业务,都必须对兼并重组中面临的一系列复杂问题进行处理,这关系到兼并重组业务能否顺利实现,比如企业兼并重组后的产权问题,如何实现有效的协同效应,企业文化的整合以及各部门组织结构如何有效安置以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这些都决定着企业兼并重组的质量和效率。

    当前情况下,我国的企业在兼并重组中存在着一些亟须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强化市场在兼并重组中发挥的作用,规范兼并重组程序,解决政府过多地干预企业兼并重组等问题。因此,本文将从企业兼并重组的内涵入手,介绍我国企业兼并重组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一、我国企业兼并重组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严重阻碍了兼并行为的发生

    企业兼并重组肯定会产生产权的转移,因此,如何明确兼并重组中的产权关系,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必须是企业的明确的产权边界,即企业的产权到底归谁所有。谁拥有企业的产权,那么就拥有企业收益和产权转让增值的分配权,因此,企业的兼并重组行为必须体现企业产权所有人的意志。但是在实际中,私人企业的产权可以很好地得到明确,但是涉及到国有制企业,问题就十分突出。国有企业的产权一般归其主管部门所有,在兼并过程中会出现所有者与经营者意见不一致的情形。另外,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也很难理清产权是否得到有效的有偿转让,因为他们的所有者本来就是同一人。因此,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复杂的问题,主要有:第一,由于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产权所有人相同,那么不同的国有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着真正的兼并与不兼并之说。其次,即使企业在兼并中实现了产权的转让,那么产权转让实现的收益到底应该归谁所有,是归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所有还是归地方政府还是纳入中央财政收入分不清楚。最后,实现兼并重组后的国有企业职工如何安置,企业如何定性等问题也亟须解决。总之,国有企业的产权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界定,那么我国企业的兼并重组业务就不可能顺利地健康发展。

    (二)目前国内企业运用关联交易进行兼并重组,存在许多弊端

    国内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中倾向于在关联交易下进行,这样容易滋生很多不公平的弊端,比如不等价交易和虚假交易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并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通过关联交易操纵企业利润。或者是将利润转出子公司,或者是母公司利用此手段来提升上市子公司的业绩,帮助业绩较差的子公司粉饰亏损的财务报表,以此来操纵股市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利用市盈率决定股价的心理,大幅度拉升股票价格,并通过股票交易从中谋取利润。第二,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兼并重组,可以达到偷税逃税的目的。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高买低卖等不等价交易,可以实现账目上的假亏损或者降低财务报表利润,隐藏企业的真实盈利,从而达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另外,政府为了鼓励兼并重组业务以此来优化产业结构,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也会被企业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虚假重组来利用,以此得到税收减免。第三,在资产评估、外部审计等社会监督手段不完善的情形下,企业可以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兼并重组从而为个人谋取私利,比如对国有资产进行不公正的评估从而低价转移给关联方,而从中收取好处费的现象就层出不穷。

    (三)兼并中存在大量的政府行为

    企业的兼并重组本来就是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的竞争所作出的调整行为,理应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政府只负责对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并在宏观产业结构层面进行引导。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受到法律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制约,政府在兼并重组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利益,形成区域内的竞争优势,也会利用行政手段来帮助企业进行跨区域、跨行业的兼并重组业务。政府会要求发展比较壮大的企业对濒危的企业进行收购,并对企业工人进行合理安置,以解决社会稳定问题。在兼并重组业务中,政府以主导人的身份参与,剥夺了企业的运作主体地位,使得企业缺乏兼并的动机与愿望,使得兼并重组达成一致共识的几率减小,即使兼并重组完成,也会浪费企业大量精力进行后续的结构调整和关系协调,这样做使得企业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配置,无法正常地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企业的效益提高和长期发展。

    (四)缺乏兼并重组过程中企业文化的整合

    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企业文化的整合对于企业兼并重组能否成功起着关键的作用,然而,我国的多数企业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企业兼并重组后产生了比较严重的文化冲突。由于兼并重组后的企业要发挥协同作用,才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如果企业文化不兼容,理念不匹配,就不能形成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一部分,不仅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会损害企业以往所具有的竞争能力,给企业的发展带来管理上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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