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会计人员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工作业绩要求
发布时间:2013-03-19 点击数:245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具有组织指导一个地区、系统、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能力,担任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处(或科)长3年以上,或具有担任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或在重要会计工作岗位)经历5年以上的其他会计人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制定和完善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内部控制 ...
具有组织指导一个地区、系统、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能力,担任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处(或科)长3年以上,或具有担任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或在重要会计工作岗位)经历5年以上的其他会计人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制定和完善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及财务管理体系,在企业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方面成绩卓著;
  (2)主持、参与完成本企业(或系统)技改、投资、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解决财会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3)大胆改革创新,推行现代会计管理理念,在调整产品(或产业)结构、降低成本费用、加快资金运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有独到见解,为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4)注重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在企业改制、重组,股改及公司上市等股份制规范运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5)具有科研前瞻性和学科带头人水平,承担的会计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现代化成果奖项;
  (6)本人及所带领的团队受到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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