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TCBS系统对国库事后监督的影响[2]
发布时间:2013-03-14 点击数:420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近年来,随着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深入,国库业务创新日新月异,国库资金暴露的风险点也越来越多。在新形势下,事后监督工作如何与时俱进,跟上国库业务创新的步伐,有效地范防资金风险是国库事后监督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通过国库数据集中TCBS系 ...

    三、TCBS上线后国库事后监督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新系统上线后新的监督制度跟进滞后

    TCBS系统目前只在部分省市成功上线,新操作制度和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新系统的上线影响了业务处理的信息来源、业务处理流程、会计凭证借贷方内容、报表体系、账务核对与监督过程,国库制度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国库业务处理的需要。

    (二)监督缺乏连续性,存在监督时滞性

    目前对基层国库业务的监督主要依靠柜面监督和事后监督两种方式,柜面监督主要针对当日国库操作人员未进行业务操作时,对财政、税务、商业银行进行清算时对所交换票据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属于事前监督;事后监督则是对当日国库业务全部结束后产生的各种会计凭证、报表及清算票据进行的集中监督,TCBS上线后所有的会计凭证、报表都只能在业务截止后的第二日才能生成,遇节假日还要顺延。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期间对国库人员业务操作的监督形成了一个较大的监督空白期,在这段时间内只能依靠国库人员的业务素质、制度执行力以及工作责任心来保障业务安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事后监督电子化程度较低,监督范围覆盖率低

    TCBS上线运行后,国库业务电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会计信息经加工后的外部载体反映更加简洁,而类似于“中央银行会计凭证事后监督系统”的国库事后监督系统开发程度不够,国库业务监督手段依然停留在手工阶段,重点还是对纸质传票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遗漏之处,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办法》要求,事后监督要对国库业务系统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等内容进行监督,但目前对此类事项的检查也只是通过对手工登记簿的检查来确定是否合规,系统中实际的权限设置情况难以跟踪监督到位。

    四、改进思路与措施

    (一)开发监督系统,实施高效监督

    建议由上级行组织,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发一套统一的、与TCBS系统对接的核算信息即时采集系统,通过与原始信息比对,实现即时、高效监督,使监督由单一的核算质量监督向核算质量与风险监督并重的格局转变,从静态监督转向动态监督,丰富监督手段,手工监督与机器监督并用,增强监督工作的时效性,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更好地防范资金风险。

    (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只有深入了解和掌握核算业务,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好事后监督工作,因此监督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库集中系统的业务处理流程,熟悉账务处理程序。同时要增强监督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监督重点,细化审核项目

    TCBS上线后,国库业务风险点发生变化,事后监督工作要结合TCBS系统自身业务的特点,突出监督重点,认真研究每一项业务的流程,找准风险环节,评估TCBS系统相关控制措施,查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特别是加大对业务疑点和重大问题的核查力度,逐步向重点监督、预警分析和加强事中监督方向发展,以最低的成本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同时,国库事后监督不仅要着力于会计账务的平衡,减少和避免国库会计差错,提高国库会计核算质量,还应赋予国库事后监督工作新的内涵。

    (四)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核算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就如何做好新业务展开研讨,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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