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全部的资产中,固定资产是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核算是否合理和事业单位效益性评价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全、增值问题有着直接的联系。在我们国家这样一个和谐体制的框架之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采用的核算办法与企业并不相同,无论站在事业单位本身角度来看还是从政府管理的立场来看都是可行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财政制度的时代性改革,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变得越来越凸显,而且对其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都产生了影响。在本文中,笔者就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之中出现的问题做一个细致的剖析,并提出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出现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界定水准不够合理
事业单位中规定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指一些一般性的价值不低于500元的设备、一些价值不低于800元的专用设备、使用期限不低于一年的设备,同时,在使用的过程之中,基本没有失去原有物质形态的固定资产。一些单位价值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但是,其耐用时间已经超过一年的大批量同种类的资产,也应该当作为固定资产来进行核算。这种标准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范围过于宽泛,使得大批量的低值、易耗品归入了固定资产的核算当中,给固定资产造成了统计不准确的影响。一方面,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类物品自身的价值也越来越低,更换频度也比较繁,致使对固定资产以后的管理工作量度加大;另一方面,伴随着物价水平不断的提高,一些500元的一般性设备以及一些800元的专用设备单位标准上的价值明显地也会偏低。
(二)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
首先,固定资产账面所反映出来的价值是构建时候的原始成本,通常情况下,与固定资产本身所具备的真实价值相差很远,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被当做有效的报表分析之前,这就使得资产负债表在各个会计期间核算中,资产及净资产总量有了虚增的现象,只可以反映出固定资产以及固定基金的原始价值,给固定资产这一会计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致使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状况不详实。其次,因为没有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给固定资产实际价值起到真实、可靠的反映作用,故其不能对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提供一定客观的评价根据,也不能对固定资产相关的转让或是清理提供一定的准确、真实的评估信息。最后,因为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给很大一部分的事业单位造成了担负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责任意识淡薄的不良影响,从而,致使各个事业单位都普遍有着重视购置却轻视管理的不良现象。
(三)修购基金的使用、提取不够合理
在事业单位现行的会计制度之中,修购基金是按照其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的,但是,修购基金不仅不能把实际中产生的维修及购置费用反映出来,而且也不能够代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所以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合理的根据。因为事业单位收入的多少和固定资产损耗程度并不存在对应的比例关系,其也就不会使得固定资产以及固定基金的数额发生任何变化,致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意义上的原始价值和修购基金这种重复性的核算给净资产带来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但是,因为我们国家的事业单位行业数量很多,其所担负的各种职能、收入差异也比较大,这就导致不同的单位或是在不相同的会计期间同一个单位存在着收入多就多提、收入少就少提修购基金这样一个现象,进而导致修购基金的提取规模、数量不够稳定、偏差也比较大。另外,事业单位现在施行的会计制度对修购基金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善。在实际的工作中,就很容易造成大量的修购基金得不到合理、科学的使用,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率变得低下,甚至起不到本该有的作用。
二、针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问题的建议
(一)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核算界限,提高其标准
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己本身的情况适当地调整固定资产的核算界限,同时需要对经济发展和物价的提高等一些因素加以考虑,所以,事业单位要制定出一个适合自身的固定资产的核算规范并适当提高,介于要参考到企业固定资产之中的标准,应该把使用年限不小于一年、单位价值不低于2000元的设备及房屋等当做其固定资产的核算目标。对于那些不能达到标准的,则应该以低值易耗品来管理,从而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得到缩减,以便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准确性加以强化,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以提升。
(二)取缔修购基金科目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每年年末会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修购基金,计提时在修缮费及设备购置费中各列以50%,这样会造成当年的设备购置费大于固定资产增加额;而当年计提的修购基金一般在以后年度才会使用,以后年度使用修购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又会造成固定资产的增加额大于该年度的设备购置费,即计提修购基金会造成费用的支出年度与固定资产增加年度不匹配。其次,随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事业单位每个会计年度中“其他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费”的发生额应等于“固定资产”的增加数,如果继续计提修购基金,会造成二者的不符,给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造成了影响。所以,建议取缔“修购基金”这一科目。
(三)保留原有基金科目,增设一些科目
事业单位应该根据固定资产以及固定基金两者共同来反映其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并且对固定资产账面上的数额和固定基金账面上的数额两者一致提出要求。所以,强烈建议对“固定基金”科目加以保留,但是,与其相对应的科目是“固定资产净值”,而不应该是“固定资产原值”;与此同时,应该增加、设置“累计折旧”以及“固定资产净值”这两个科目。“累计折旧”这一科目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备用、抵消科目,这样就能够使得固定资产中的账面价值和实际意义上的价值保持基本的一致,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意识加以强化,还对于加强资产的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最重要的是,通过计提一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之后,能够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净资产额以及其自身的构成所占用的比例做出一个更客观、真实的反映。
三、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我们国家的事业单位很大一部分的固定资产资金的来源都是依靠政府投入,该项投入资金属于国家性质的财政资金,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基础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伴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时代性的改革深入以及现代化办公使用设备的大批量购置,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随之日趋一日地增加。科学、合理并有效地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既可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使其效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还可以提升事业单位的经济、社会效益,强化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