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疏并举防治“小金库”的实用体系[2]
发布时间:2013-03-12 点击数:312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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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几年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较为突出,并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不少文献就如何防治“小金库”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遗憾的是,其理论化和理想化成分较多,可作为实务参考的有价值范例不足。 本文以笔者参与制订的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 ...
(一)增加了“四项视同”
高速集团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学者专家的意见,对企业可能存在的业务进行合并或分解,以摸索“小金库”可能产生的源头。而针对历次清查工作,多数单位“小金库”统计表零申报的现象,高速集团“不查出口查入口”,要求各单位填报“非主营业务收入统计表”,并对零申报的单位进行实地专项复核。基于此,高速集团制订了十三项“小金库”具体表现形式;又根据搜集到的案例,增加了四项视同“小金库”行为。一是除搭膳费外,利用食堂账进行上述资金的存储、转移和使用的行为;二是单位经营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超过一个月未入账的的行为;三是未纳入单位账户或工会专门账户,以工会名义进行账户资金存储和使用的行为;四是将款项转入协作单位、行业学会、中介机构,并通过对方开支的行为。
(二)确立了“三责机制”
高速集团建立了以领导双向追责,班子集体问责,全体职工担责这核心的“三责机制”。
首先是领导双向追责。实行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扣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责任人相应金额的绩效工资。同时对于出现“小金库”违纪行为的单位,不但要处罚在任领导与责任人,还要追罚时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人。
其次是班子集体问责。实行集体问责制度。“小金库”,特别是私分“小金库”的行为与一般违纪事件不同,在小集体内部一般都是众所周知的。高速集团规定,凡收到“小金库”私分资金未主动上交的,一律给予经济与行政处分。参照其利益分配格局,依据权力坐标明确每个人的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制度,把“小金库”违纪人员的行为记入档案,特别针对关键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一律规定若干期限内不得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再次是全体职工担责。实行双倍退赔机制。凡单位利用“小金库”违规资金发放钱物的,一经查处一律按发放金额或实物价款双倍退赔所得,从职工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三)提出了“六大创新”
高速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性的制定六项制度,除上述保证金制度、诚信档案制度和双倍退赔机制以外,还有以下三项创新制度。
一是实行源头监控机制,强化检查监督。针对“小金库”可能产生的经济来源,各单位进行非主营业收入的统计归集,特别是零申报的单位进行实地专项复核;及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同时,推行中介机构审计机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以确保查处行为的公平、公正。
二是实行举报重奖机制,保护举报安全。举报核实后立即奖励。此外,高速集团制订了奖励下限,规定,一经查处,无论查处金额大小,至少奖励一定金额。
三是实行宣传反馈机制,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制作典型案例汇编,加大“小金库”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甄别“小金库”的能力,提升全员对“小金库”严重危害的认识。列举通俗易懂的十九项“小金库”具体表现形式,并与省级有关部门合作,针对省内乃至全国相关案例进行汇总、提炼,编印成册、宣传印发,有效强化“小金库”防治宣传效果。同时,实地问卷调查和基层考试抽查等方式,确保“小金库”防治工作宣传到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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