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较为突出,并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不少文献就如何防治“小金库”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遗憾的是,其理论化和理想化成分较多,可作为实务参考的有价值范例不足。
本文以笔者参与制订的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防治工作纲要为蓝本,结合笔者指导其他单位的相关实践和成功经验,总结了“小金库”的破解之道,并列举部分在“小金库”防治工作中探索出的,结合现代经济社会特点的创新机制,以供读者借鉴和参考。
一、小金库的破解之道
“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有其深层次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体制根源、生存土壤和操作空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层责权不够对等,即财务资源与工作职责不对等;二是高层监督缺乏权威,即人事任免与财务监督权力的不匹配;三是防治体系尚待健全。
(一)防治并行、长效机制
事前监督远比事后查处管理成本更低,也更利于单位稳定,而长效机制的确立也避免了运动式的清理给部分单位带来的侥幸心理。核心管理机构,在相关工作制度起草甚至领导小组命名时,要特地强调防重于治,并确定为常设机构。同时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专项检查工作,为“小金库”防治工作奠定了长效机制。
(二)领导重视、各部协同
“小金库”的防治,需要首先得到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因此,企事业单位应当由一把手任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纪检部门要承担重要职责,业务、行政部门充分参与,突破以往仅仅依靠财务、审计部门的局面。
(三)校枉必过正、执法可责众
企业首先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摸清“小金库”可能产生的源头,而“小金库”存在的一大症结就在于“法不责众”心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务必制定切实有效地惩治措施。高速集团将国家制订的“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从七项延伸至十九项,在制订“小金库”防治要点时,建议首先考虑制订处罚条款,并实行“双倍退赔机制”,最终使得职工放弃“侥幸心理”,从而形成一种集体的监督意识。
(四)堵疏并举、标本兼治
“堵”就是严厉查处“小金库”行为,“疏”就是要采取一些合理的疏导举措避免“小金库”的产生。除了私分与贪腐这些个人违法动机外,“小金库”之所以屡禁不止、屡查不绝最主要的原因是基层财权与事责的不对等。建议各单位优化内部资源分配方式,改善内部预算体系,从制度上根除这一顽疾。
(五)逆向归集、正本清源
针对历次清查工作,多数单位“小金库”统计表零申报的现象,建议各单位针对“小金库”可能产生的经济来源,要求各单位填报“非主营业务收入统计表”,特别是对零申报的单位进行实地专项复核;同时,推行中介机构审计机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以确保公平、公正。
(六)案例宣传、广而告之
“小金库”防治工作首先要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效果。目前国内行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大多并非财务出身,而广大职工更不可能懂很多的财务知识。因此在宣传时特别要注意渠道与方式,注意通俗性与专业性的结合。
二、“小金库”防治的创新机制
笔者以参与制订的省高速集团“小金库”防治工作纲要为蓝本,结合笔者指导其他单位的相关实践和成功经验,列举部分在“小金库”防治工作中探索出的,结合现代经济社会特点的创新机制,以供读者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