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2]
发布时间:2013-03-01 点击数:320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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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活动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原有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办学要求,对高校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内涵。因此,规范财务管理、建立新型的校院两级财务新体制、实行财务管理创新迫在眉睫。笔者从分析构建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入手,提 ...
(一)高校财务体制改革的目标
高校财务体制改革的目标应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新管理模式。
“统一领导”是指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和使用学校办学资金和资源。在校内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务会计业务领导,统一财会人员管理。
“分级管理”是指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收支在学校“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和二级学院进行分级管理。即:各二级学院有权对管理的经费和分配的资源统筹安排,按照规定使用学校预算分配的资金;在学校分配政策指导下,自主制定本学院内部的经济分配办法等。
“集中核算”是指按照“财权下放,财力集中”的原则,由学校财务处集中组织全校的会计核算工作。二级学院一律不设立银行账户、不另设财务机构。
(二)明确经济权责的划分
确定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的经济权责是实行二级管理的基础,在这一体系中,学校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经济分配政策,负责全校资金总量的宏观调控及下划经费,按照相关制度监督二级学院的经济运行。
而二级学院的经济责任主要是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科学、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按照学校要求编制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在学校的指导下自主制定内部的经济分配办法。因此,二级学院应努力拓宽办学思路,在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基础上增强创收能力,通过挖掘社会办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三)合理制定二级学院经费划拨办法
实行校院二级财务管理,学校应负责全校资金总量的宏观调控,按照学生、教师人数及专业等因素下划经费,并合理制定经费划拨办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经费划拨到二级学院管理使用。
划拨到各二级学院的经费应该包括:(1)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课酬、外聘教师费等,可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发放标准进行划拨。(2)运行经费。①公务费:包括教学管理费、办公费、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等。②业务费:包括教学科研支出、师资培训费、学生实习费、学生活动费、招就费、思想政治教育费等。运行经费应以学校定额定标的公用经费标准为基数,加上由教学业绩调节系数、师资结构调节系数、科研调节系数综合计算的调节经费来确定拨款金额;(3)发展专项经费。根据当年各学院建设、发展目标及承担学校或上级专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二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后按专项下拨。
(四)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监督
首先,高校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通过推行校院两级财务预算制度,建立以学院为主的预算管理体系。校级预算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发展任务制定学校整体的预算方案,核定二级学院预算的控制数以及对二级学院预算细化的审核。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院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学校核定的预算控制数内进行本学院预算的细化,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上报学校统一审核执行。
其次,高校应努力完善预算控制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由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科负责控制财务收支,保证各种收支的合法合规性,严格管控指标的执行情况。另外二级学院自身也要对预算执行进行自查监督,通过层层管理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对预算不合理地方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五)建立二级学院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新制度需要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1)吸收外来经费的能力指标,比如可以设立自筹经费年增长率、对外服务创收收入年增长率等指标;(2)学科发展评价指标,包括人均科研经费、科研活动收入年增长率等指标;(3)经费使用效率指标,包括费用支出总量与变化量、教学科研支出和行政支出比等指标。
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可以对以上分类设置不同权重分别评分,在同一个分类下不同指标也设置不同权重,通过综合评价得分来反映学院财务管理绩效。
由此可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是高校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最佳选择,这种财务管理体制的实行,能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激发二级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高校财务实现科学管理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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