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引入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在近20年的发展里程中,内部审计在我国已初具规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内部审计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人员安排及认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笔者就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的现行政策法规,确立了内部审计的地位。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30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产盘点和审计,做到账实相符,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不得造成虚盈实亏,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进一步指出,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二)实行有效的内部审计是企业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面对市场,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就必须在投资、成本、质量、利益分配等方面实行自我约束,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企业只有实行了严格的自我约束,才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从而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是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规模较大,组织结构复杂,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有完备的管理系统,利用内部审计可以加强企业管理,正确合理地评价和监督各单位的管理业绩,促使企业加强管理,对企业的管理起到促进和制约作用。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面临的是一个千变万化的市场,内部审计工作能介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效益审计、业绩评价审计以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提供大量决策有用的信息.为管理者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内部审计的产生是在1985年。当时,我国的市场经济才刚刚起步,内部审计实际上是一种行政命令的产物。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成为我国当时开展内部审计的法规依据,但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一开始就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这就形成了片面强调外向服务及作为国家审计的基础而存在的内审模式。这种模式既不适应企业的内在需要,又难以发挥内部审计内向服务的职能,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其局限性日趋明显。具体表现如下。
(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限制
我国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内部审计在厂长经理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独立性荡然无存。同时,我国原有审计制度规定,对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计时,若发现有关重大事项,可向被审单位的上级内审机构反映,这是造成内审发育不良的重要原因。强调内部审计接受两个利益格局不完全一致阶层的领导,同时为利益格局不一致的经济主体服务,结果把内部审计放在一个两难的境地上。
(二)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往往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这就使内部审计也属于财务性质,而归属于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尽管政府多次下令将财务与审计分立,但最终也基本上是一班人马,需要应付检查时分为两个部门,平时合二为一,这就使内部审计变为财务审计的自审过程,其公正性受到影响。
(三)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我国许多企业对内部审计所能提供的各种管理服务缺乏理解,还没有认识到这是一个增加经济效益的巨大潜力,而把内部审计当成给自己挑毛病找麻烦的机构,从心理上排斥内部审计。具体表现如下。
1.领导层对内审工作的重视性认识不足
我国许多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而被动地服从,积极性不高,有些企业有抵触情绪,机构人员东拼西凑,应付检查,这使得许多内部审计机构势单力薄,很难发挥作用。
2.内部审计人员的任命与罢免随意,处境被动
由于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是直接对企业的领导者负责,因此在人员的配备使用上就有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使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有很大的波动性,不能发挥其职能作用。
3.内部审计人员对工作缺乏信心,态度消极
内部审计的现有地位使内审人员对工作缺乏信心,常常遭到误解.显然难以调动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执行内审工作的偏差
现阶段的内部审计,大多是事中事后的查错补漏,而内部审计的真正任务,则是通过事前的预策,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事实上无论经营者还是内部审计人员都没有做到这一点。
三、改进企业内部审计的几点建议
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新的形势下,对内部审计来说,既是一种挑战,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内部审计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职责,重新恢复和界定内审应有的职能和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应的内部审计模式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是各企业单位建立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种措施。一般而言,审计机构隶属的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就越强,地位就越高,监督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原有内部审计机构模式已经不适应股份制企业的要求。目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按隶属关系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针对中国企业的现状,内部审计由监事会领导,存在一定缺陷:一是目前企业集团监事会的任命不规范,大多数由政府机构或董事会指派,只有少数由股东大会选出;二是监事的身份不合理,出任监事的大多是公司内部的人员,他们在行政关系上是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下属,处于被领导、被指挥的地位,不可能行使其职权。
2.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
这种组织模式使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能直接为经营决策服务,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地位。然而,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还需要社会审计的帮助。
3.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以及任免总经理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地位。但是,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这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和内审人员组成,内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样的组织模式是比较理想的模式。
(二)拓宽内部审计的范围,合理确定内部审计的内容
针对内部审计内容单一的现状,企业内部审计应扩大范围:(1)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审。(2)对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传统项目的审计。以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对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合规性进行审计。(3)从企业未来的发展考虑,还要求内部审计充分发挥优势,开展管理审计,对企业的生产、市场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管理审计。(4)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从而降低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消耗,挖掘企业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