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作为的根源剖析[2]
发布时间:2013-01-15 点击数:329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近年来,学术界对于如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讨论颇多。许多学者和业界的领军人物无不感叹:企业内控制度缺失、亟待完善等等。其实,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确已制定了一整套的内控制度。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企业外部审计或内部审计的结论往往不尽人意,违规违章比比皆是?笔 ...


    (五)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推波助澜

    本来,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负有企业运营监管责任。有关部门理应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助推企业实现有效管控,防范内疾。然而,一方面,一些政府及职能部门“吃、拿、卡、要、报”等不当作为,肯定直面企业的高管,迫于感情和面子,基于权力和利益,企业当权者一定会为其办这些事情。政府及主管部门扮演了破坏制度的角色;另一方面,政府及主管部门也会在适当时机,为企业争取诸如财政性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利益,这一过程,也不排除企业和政府的利益均沾,甚至企业和政府的有关人员利益均沾。由此可见,有时候,有些政府及职能部门不仅未能对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相反,却对企业内控制度不作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六)新闻媒体助纣为虐

    当某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利税增长速度在当地较突出的情况下,新闻媒体的正面报道和宣传无可厚非。但是,夸张手法在中国新闻媒体的充分利用,尤其是企业作为一个团队的经营业绩,往往在管理当局或某一个人身上做文章夸大其词,势必会让企业管理者飘飘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许多企业因一定条件下的经营业绩的产生,往往并非是企业实施有效管控的结果;即便是与企业经营有方,决策正确有关,那也是一个团队的成绩。常常在媒体上看到,某某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均高;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均强;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均好。新闻媒体片面的文字游戏为企业加强管控、健康成长带来负面效应,只能助纣为虐。

    三、企业实现有效内控的几点建议

    内控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但是,笔者认为,现有的《公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规若能得以基本贯彻,我国的企业管理水平应当世界领先。遗憾的是,众多企业虽然有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但由于以上种种障碍性因素的存在,而使我国企业管理水平“世界落后”。怎样才能尽快让我国的企业实现有效内控,从而整体提升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笔者有如下建议共商榷。

    (一)为职业经理人立法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建立了职业经理人管控方面的法规。比如有些国家偷税的企业法人代表永远不会再为其注册企业或成立公司。任何企业,都在消耗国家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社会资源是否被合理配置,最终在千千万万个企业身上体现,而这些企业的管理水平决定社会资源是否有效配置。因此,建议国家为职业经理人立法,制定《中国职业经理人法》,用法律去制约职业经理人的行为,为企业加强内控创造法律环境。

    (二)建立职业经理人培训与考核机制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是广大企业提高管控水平、创造高附加值产品、提供优质社会服务或劳务的必由之路。姑且不去评价现有的职业经理人的素质高低,仅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发,不断地强制性地培训职业经理人提高其综合素质,必定会利于企业管理。笔者认为,定期地培训和考核职业经理人是政府的职责,建议各级发改委应当设置专门机构对任何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职业经理人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革权力的命,让权和利回归员工

    企业内控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有效的企业管控必须建立在团队身上。如果企业权力过于集中,管控必然失控。只有革权力的命,让权和利回归员工,让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才能从整体上制约权力的不当使用。各级工会不能只收会费而不对职代会是否发挥作用予以督察,收取会费有何意义?同时建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增加职责,即监督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不定期地展开企业职业经理人法制观念培训。“领头羊”不乱跑,群羊才能安定,管理者带头执行制度、敬畏制度,企业才能实现有效的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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