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医院运营环境的深刻变化,旧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医院财务管理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于是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出台,笔者在文中试论新旧两种医院会计制度下会计实务的差异,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资产核算差异
(一)固定资产核算变化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认定的变化
在旧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而新会计制度规定,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提高到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提高到1500元以上。
2.增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这一变化与企业会计制度逐步接轨,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净值。旧的会计制度没有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上永远显示的是固定资产的原值,造成资产价值虚增。
(二)药品核算变化
1.药品计价方式的变化
在旧医院会计制度中,药品采用售价核算,售价和进价差额记入“药品进销差价”。而新会计制度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改为进价核算。新的计价方式更直观地反映出医院资产的实际价值。
2.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
在旧会计制度中,药品的收入、支出和医疗的收入、支出是并列同级的科目,即药品收支和医疗收支是分开核算的。而新会计制度将药品收支并入到医疗收支中,体现了大医疗的理念。旧会计制度中的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主要按照医疗人员和药品部门人员的身份来界定,管理费用期末按照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数比例进行分摊。新的制度将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合并核算,管理费用不再分摊,将医疗支出与管理支出单独核算,分别体现医院的医疗成本和管理成本,使医院成本核算更加准确合理。
3.药品并入库存物资中
在旧会计制度中,药品和库存物资是同一级别进行核算的,而新制度将药品作为库存物资的二级科目,合并记入“库存物资”中。事实上,从医院整体运行来看,药品和卫生材料一样,都属于医院的必要物资,合并在库存物资中可以更加准确地体现库存物资的整体价值,分类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