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07 点击数:223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重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中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我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影响,面对影响,学校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 ...
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重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中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我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影响,面对影响,学校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会计核算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1999年,义乌市教育局成立财务中心,首批纳入高中学校、市属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在财政的监督指导下,在学校财务自主权、资金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财务中心集中办理学校的资金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一种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同时学校取消原有会计和出纳岗位,设立报账员岗位,全面负责本校的报账工作。2007年在整个教育系统中小学及局直属单位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一)顺应了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方向,加强了资金监管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通过财务中心统一部署、统一安排,顺利实施“收支两条线”。各学校领用财政统一发放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及往来结算票据,实现了伙食费、代收费、捐赠收入、租赁收入、赔偿收入、高中学费、住宿费、择校费、幼儿园保育费等各项收入全部及时足额地通过银行财政专户上缴财政并定期结报,加强了财政对各项资金的有效监管。财务中心配合政府采购部门,为各校统一采购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教学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多媒体等专用设备及学生用课桌椅、床柜、床上用品及作业本等专用物品,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同时,教育系统的集中核算制度也使上级财政部门能够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增减情况更加方便地实施指导和监管。

    (二)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了会计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校设报账员负责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会计业务纳入财务中心统一核算,财务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通过会计集中核算,统一记账科目,统一记账方法,使同类学校同类会计信息的统计口径一致,更能有效地分析资金使用情况。财务中心还把各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纳入管理,统一规范账户开设、科目设置,并每学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有效控制了食堂经费挪用现象,有效控制了食堂盈利情况,使学校食堂会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化财务监督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中心集审计和财务工作于一身,把内部审计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制定了严格的报账制度,学校支出都必须经过财务中心的审核,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学校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近几年随着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的加大,办学质量日益提升,各校校舍改扩建工程比较多。财务中心为此专设了基建科从事学校工程款的审核支付核算工作,根据专业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结算工程款,杜绝了不合理支出。确保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全额及时地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把资金投入到最需要、最有意义的项目上。通过集中核算,财务中心真正发挥了参与经济决策、监督经济活动的重要作用。

    二、会计集中核算对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

    (一)影响了学校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财务管理保留在原学校进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不利于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学校支出只要学校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改过去的“学校批学校报”为“学校批中心报”。学校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有些学校对此认识不够,不予配合,有的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使学校财务管理积极性受到巨大挫伤,财务管理效率下降,不利于加强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降低了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学校的会计岗位被取消,原来精通业务的会计都被抽调到财务中心任职,有些学校领导认为报账员无关紧要,并随意任命,导致报账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学校的财务活动由于不能得到会计人员及时有效的信息支持,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被降低了。

    (三)使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责任不明确

    目前尚未就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作出明确的权责界定,尽管财务中心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保持“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学校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但学校仍然消极地将所有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责任推向财务中心。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校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如会计财务处理出现差错,学校会计信息失真或泄密,学校领导贪污挪用本学校资源,责任难以确定。财务中心往往只注重票据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而对票据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判断,一些学校为了使一些不合规的支出合法化,可能采取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的手法进行报销。另外,原始凭证的时效性尚未得到控制,任何经济业务、会计信息都有时效性,即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学校以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为由,甚至将1、2年前的原始凭证拿来报账,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即使发现了问题,时间长了也不便查找责任。

    (四)使会计核算与学校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资产管理、账实核对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核算移至财务中心,财产物资仍由原学校进行管理。财务中心独立于学校之外,一般只能做到根据学校提供的购货发票,对新购置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尤其是上级部门调拨或配置的资产,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的账务处理,致使账实难以相符。

    三、学校应及时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转变学校财务管理观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学校的领导对财务中心的审核易误认为这是在削弱他们的权力,出现抵触情绪,给财务中心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举办校长财务知识培训班,增强其法制意识,明确自己责任,增强全盘考虑、统筹兼顾的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并将责任层层落实。明确财务中心有义务、有权力协助学校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费用报销手续。要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其他各级领导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校长负责制,为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财会队伍的素质教育

    财会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处于基层的中小学校报账员大多数是教师兼职,课务较重,财务知识缺乏等。为此,加强对会计队伍的建设和领导,保障报账员的合法权益,切实赋予报账员应有的责任和权力。结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学校的报账员应当持证上岗,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理、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等。财政部门及学校应切实抓紧报账员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法律意识。财经违规一旦被查处,将严重影响学校工作和相关责任人的个人前途。

    (三)完善内外监控制度

    对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计划,适时购进。学校资产如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处于开放的、不断循环的周转之中,易损易失,有一定的管理难度。因此,资产配置后,应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配备专职实物保管员,负责各类资产验收、入库、保管、领发。每年对账物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层层控制,互相监督,责任到人,以保证教学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领导应加深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完善本校的财产管理制度,从而强化内外监控力度,最大限度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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