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加快高校部门预算支出进度[2]
发布时间:2012-08-07 点击数:387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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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预算是货币化的工作计划。高校部门预算(此处指国库支付的生均拨款和专项经费)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对于高校建设的货币化的资源投入计划。高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笔者基于高校加快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分析了高校 ...
二、高校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总体上偏慢
根据上述《通报》披露,2011年度广东省教育厅属下各单位(共73所高校,下同),中预算支出进度高于省级部门平均支出进度(78.59%)的部门有47个,其中达到90%以上的单位有28个;预算支出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单位有26个,其中支出进度在60%以下的单位有11个。我们由此可见广东省属高校间预算支出进度不平衡,执行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例如:笔者所在单位为未达到平均支出进度的单位之一,201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指生均拨款)进度97.71%,项目支出(指国库支付的专项经费)进度49.15%,总进度74.64%,比省级部门平均支出进度少3.95个百分点;而我校当年项目支出进度未达50%,在广东省属高校中排名比较靠后,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学校部门预算总体执行进度。
三、高校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的影响因素
笔者对所在单位2011年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与校外同行和部分项目负责人探讨后,发现影响高校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特别是项目预算支出进度)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主观因素
1.项目负责人“惜钱”思想意识亟需转变
项目经费来之不易,部分项目负责人存在舍不得花钱的思想,在完成既定任务和取得研究成果的同时,希望能够尽可能节约支出,尽量节省经费开支,计划把结余用于项目后续深化研究,或者是用于自筹经费招收研究生等。
2.项目负责人“自我”意识影响高校统筹使用
部分项目负责人过分强调本部门、本项目在取得经费过程中的作用,以本项目建设为中心,缺乏项目建设需要全校配合的意识,与其他部门和项目配合不够充分。
3.项目负责人科学编制预算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重视不够、对预算执行认识不到位,因此在申请项目时,存在预算编制不够详细,或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现象,直接影响了预算的及时、有效执行,致使项目经费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不相匹配,项目经费不能在建设期内使用完毕。
4.项目负责人亟需加强对预算政策的学习和了解
部分项目负责人对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如政府采购规定缺乏了解,对执行预算的刚性要求认识不足,对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和计划性,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
(二)客观因素
1.项目建设尚未完成
部分项目尚在建设期内,还未完成,且资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后期。
2.合同尾款尚未支付
部分项目签订的合同有尾款未支付,尤其是进口设备,一般有20%的尾款尚未支出,待设备完成验收并使用正常后才予以支出,并且其中还有10%的设备质保金是验收合格一年后才能支出,故导致经费支出进度未能完成。
3.办事程序过长拖延进度
由于很多项目的建设内容、设备的购置等必须按规定执行论证、招标等程序,并在招标过程中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多次流标,这也是导致资金使用进度延后的原因。
4.延后报账影响预算执行
部分用作师资队伍培养、人才引进的项目,人员已派出学习交流培训,但尚未回国,因此款项还未报账结算而影响预算执行。
5.国库年终关闭影响预算执行
每年年底,国库会收回财政支付的项目的经费指标,且过数月后才在次年下达项目指标,下达指标时间较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项目计划的开展和预算的执行。
由上可见,高校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受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观因素方面主要在于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预算编制和政策了解等方面的认识不足;而客观因素方面,既有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的影响,也有高校预算管理过程的不完善和管理力度不足的影响,还有政府国库管理的影响。
四、高校加快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的建议
根据上述各项影响高校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因素及其行为主体,高校可以分层面从以下各方面加快部门预算的执行进度。
(一)项目负责人层面
项目负责人要着眼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切实承担起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
1.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项目预算是货币化的项目工作计划,预算编制的主要责任在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实事求是,科学谋划,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在项目预算编制环节,充分征求专家意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预算执行的效率。
2.认真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
各项目负责人应该强化执行项目预算的责任感,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和预算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及时合理安排支出,并且尽快办理报账,又快又好地执行项目支出预算。
(二)职能部门层面
高校财务、审计、科研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帮助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1.财务部门应该继续加强预算管理的宣传和指引工作
高校财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有关国库集中支付、项目预算执行等财政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切实提高有关人员对预算执行重要性的了解和重视,并协助和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好项目预算。
2.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高校有关部门应按资金使用计划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提升内部审计力度,以督促和保障项目预算支出“又好又快”地执行。
3.简化办事程序
高校有关部门应简化校内办事程序,加快校内设备购置等各项论证、审批和招标流程的速度,缩短经费支出时间。
(三)高校层面
高校要高度重视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管理层次,立足全局,加强统筹和协调,建立健全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有关机制。
1.建立校内经费统筹使用机制
有关项目的建设和研究工作的开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高校教育或科研事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需要高校提供相关场地、设备、人员等软硬环境的配套支持,因此,高校应建立校内经费统筹使用机制,在确保有关项目主要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加强统筹,灵活运用项目经费,把可用未用的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相关的配套项目的建设,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争取试行部门预算预拨和及早下达预算指标
高校可以联合其他单位提请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试行部门预算预拨,在3月份省人大通过部门预算之前,先行下达国库支付项目的部分上年结余预算指标,以保证高校国库支付项目建设和经费开支的实际需要;另外,各高校也可提请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在3月省人大通过部门预算后,及早全额下达各高校部门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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