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正常往来帐的核算内容应是体现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的多少,是不应该存在税收问题的,而有些企业往来账户的核算内容包罗万象,许多不属于往来账款的其他经济内容以及涉税问题也隐藏其中。通过审计发现企业部分往来账户不“往来”,而是成为偷漏税收的“防空洞”,漏税隐患多,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企业往来账户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这些账户按现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都有各自的核算内容,其中一种是购销往来帐,另一种是其他往来帐。顾名思义,购销往来是指企业购销业务引起的债权债务,他们是通过“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的。除购销往来业务以外的其他债权债务的核算,被记入其他往来账中,也就是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然而,有些财会人员往往会根据自己的职业习惯进行合并核算,核算内容也往往因人而异,千差万别,有些会计甚至只设一个往来账户核算企业全部的往来业务。往来账户核算此类现象的发生,除了“个人习惯”及“业务素质”等因素外,人为推迟确认收入以达到推迟申报纳税或少缴税是其主要目的。企业的往来账户涉税问题有以下情况。
一、无票进货或进货后长期未能取得发票
1.有些企业往往会为了图“不开发票价格低”的便宜,在购进货物时经常会以“不要发票”与对方进行交易
如在货物交易过程中,常常会听到购销双方商议“不开发票少几个点”之类的问题。此类无票交易一旦达成,货物验收入库后,由于没有发票,财务人员只能根据“入库单”和“领款单”,甚至以“估价”方式记账和结转成本,这也是造成企业“应付款项”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的涉税问题不可忽视。
2.企业内部管理失控,对取得发票及原始凭证记账存在随意性
如有些企业供销部门与财务部门不协调,各自为政,供销部门往往会出于某种原因,随意推迟取得发票时间或不再取得发票。如有些供销人员为了协助销货方达到暂时不申报纳税的目的,往往允许对方推迟开具发票(无论是否付款)。这不仅常常会出现购货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情况,也易造成销货方“销售滞后”或偷逃税等涉税违法问题。
3.税务部门对企业往来款项及票证监管力度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在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时,虽然同时也报送相关财务报表,但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税务人员很少过问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情况,对“往来款项”及票证更是很少进行分析研究,未及时进行跟踪核实。
二、企业与个人或企业间借贷形成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企业向个人借款、企业出借给个人、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情况较为普遍。有些借贷款项长达一年以上或不定期。无论是何种形式和时间长短,其中很多借贷业务往往会涉及税收问题。
从表面上看,有些情况不会涉及税收问题,但其中隐藏着的问题往往十分严重。一些企业借入款项长期挂账,在账面上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向老板、股东或企业员工借入款项,且长期挂账;二是企业向非本企业人员借入款项,并长期挂账。无论哪种情况,账面上往往很少发现企业向出借人支付利息情况。此类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但在税务稽查和税收征管过程中,偶尔会发现一些企业将“小金库”中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出借”给企业(一些“长亏不倒”的企业,往往会出现此种现象),而企业账面却很少出现向个人支付利息的业务。实际上,这往往也只是表面现象。据一些涉税案例揭示,有些企业是从“小金库”中向个人支付利息,有些企业则是以“报销费用”等形式,向个人支付“利息”。
一些企业通过往来账户借入或借出资金,以达到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目的的案例并不少见。由于企业借入和借出款项情况十分复杂。要搞清楚资金来源、用途、利息结算等问题具有一定难度,所以,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往往只是掌握企业向个人或企业支付利息时,是否有合法凭证、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就很难进行深层次的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