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可以使政府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国库或国库指定的代理行开设的账户,并且可以将所有的财政支出通过这一账户进行下划,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用效力。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10多年来,我国先后实行了财政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的公共财政改革制度,各地的改革力度和方向也再不断加强和完善,改革的效果十分明显。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具有针对性,明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力。财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原来沉淀在各个财政账户的资金,集中财力办理急需的事情,这样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具有针对性。二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具有约束性,明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规范,实现对财政资金在资金方向和资金数额上的全程监控,杜绝了事业的私有“小金库”的问题,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行为,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约束力。三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具有公益性,明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广泛。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行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基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对纳入集中管理的单位,支付机构按照“责权不变、集中支付、分户核算、封闭运行”的办法进行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表现在:一是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能充分实施财政事中和事后监督,从源头上杜绝财政资金的截留和挪用;二是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减少资金在单位账户上的滞留时间,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有利于调整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财务管理关系,促进财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强财务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提高财务部门的地位。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事业单位既得利益的影响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增加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对事业单位的既得利益产生影响,加上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宣传学习不够,出现了对该项改革不理解的现象。利益部门的既得利益格局受到冲击,事业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抵触情绪将制约财务管理职能的发挥,造成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计划和进度的不合理。
(二)事业单位机动灵活性的制约
国库集中支付和资金的分配由批复的预算额度完全控制,预算额度又由批准的月度用款计划进一步得到分解和确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等资金的自主权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级次较多,一些支出项目需要所有该级次的财政、国库部门、审核付款,操作上费时费力,预算单位基本上没有调整的余地,应付基本职能突发情况也丧失了机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