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使高等级公路财务工作承担着越来越重的核算和管理任务。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筹资和融资渠逆,也使高等级公路财务工作而临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使高等级公路财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对于一家公路施工企业,如果作业点较多,而且地点比较分散,资金也随之分散,更应该要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因此如何解决目前公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资金管理,更好地为高等级公路建设服务就成了当务之急。
关键词 公路建设 资金 监管 对策
国家审计署 2007年3 月 26日发布公告,披露了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及投资效益情况的审计结果。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存在勘察设计失误、盲目赶工期现象,造成浪费损失和增加投资32.47亿元;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国家审计署披露的这些问题,说明了部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对资金监管不力,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如何才能实现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管笔者根据自己曾在公路路网改造项目建设办工作的体会做以下探讨。
一、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 ,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金管理主要存在“散、乱、差”的现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
由于距办公地点较远, 企业不可能每个项目都派出一名会计人员驻扎工地, 只能采取报账制, 由于报账员大多是单位临时抽调人员, 本身无会计工作经验, 只能做到见票付, 不能对票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以及票据的真实性做出正确的判断, 这就导致当票据交到会计手中时已成“熟饭”, 有些不合法票据也无能为力,甚至出现假发票现象, 更有甚者, 白条支出过多。由于突发事件较多, 购买一些小额材料等无法索取正式发票, 只能用白条, 企业为了逃避税务检查, 只能采取换票或另行处理, 这就加大了成本支出。
(二) 超前安排公路建设资金, 造成资金严重短缺。
有些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超收入安排支出计划,而不考虑资金的到位情况, 造成公路建设资金紧张,影响了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和工 程 质量。一些单位为了解决资金困难, 举债甚至违反规定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利率向职工和社会集资, 使公路部门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如湖南某地市公路管理局, 截止2004年年底, 累计负债5 000万元, 相当于一年的切块包干经费。按国家正常贷款利率计算, 仅借款利息, 每年就高达400万元, 大大加剧了公 路 资 金 短 缺的矛盾。而这些贷款又大多是靠养路费作为担保取得的, 随着费改税的日益临近, 养路费作为还贷资金来源已无保证, 而大量的本金和利息即将到期需要归还, 这是公路部门面临的最大困难。
(三) 提取大额现金用于支付工程款。
公路工程项目, 大多因施工地点偏僻, 采购材料品种多、数量少、地点多、支出零散, 现金交易多等特点, 距离银行较远, 有些销售地点没有银行营业点等, 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只能靠提取大量现金来应付日常开支。
(四) 由于体制和拨款渠道不一的原因, 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形式多样, 账务处理不同, 由于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来源复杂、手续繁多,即“一少三多”问题:数量少,渠道多,管理部门多,手续多,资金到位速度十分缓慢,直接影响了工程进度, 增加了工程成本, 增加了施工难度。
二、实现公路基本建设资金有效监管的对策
(一)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提高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有效监管,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
1.设置管理职能小组,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关键环节实行集体决策。
项目建设办内部现有机构设置、职务分工基本上能够做到相互牵制,但从内部控制规范性的角度和财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工程借款一般都由建设办领导说了算,财务人员对工程变更仅限于事后核算等,这些现象都说明项目建设办的内部控制不规范、财务监管不到位。为改变这种现状,应借鉴上市公司内部设立价格、薪酬、审计等委员会的做法,在项目建设办内部设立由建设办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监理人员组成的变更、采购、计量支付、风险评估等各专门管理小组,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采购、计量支付、风险评估等事项的初步方案进行集体决策,提高这些业务办理过程的透明度,防范舞弊行为发生。最近笔者所在单位成立了由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项目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工程项目变更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审核所辖路网改造工程项目提出的变更方案,重点对各工程项目提出的变更数量和变更单价是否真实合理进行讨论和核实,讨论意见一致后再进行集体决策。我认为这种做法对有效控制工程投资、防范舞弊行为效果良好。
2.进一步健全项目的内控制度,重点完善内部会计控制。
在现有的内控制度的基础上,重点要完善职责与分工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概预算控制、工程价款支付控制、财务风险控制和会计系统控制,使各项目内控制度系统化、完整化,通过以制度来管人管事,达到不断规范项目会计行为和财务行为的目的。
3.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单纯通过定期的财务会审职能发现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存在的不足,对于各项目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无法完全反映,因此,在坚持财务会审办法的同时,主管部门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变更、计量支付、借款等环节的内控措施和控制效果进行检查,并且经常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改进项目管理,减少损失浪费,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4.建立责任追究制,严格财经纪律。
一个好的制度,如将其束之高阁,就成为废纸一张。要使各项目的各项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就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要不定期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给予责任追究并通报批评,造成损失和浪费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加强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审计提出的问题,是各项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审计给于的整改建议,为各项目改进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必须要重视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通过抓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可以进一步规范各项目的财务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监管水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专项检查或重点检查的形式,促使各项目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资金使用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完善资金申请手续,在每次申请资金时,项目建设办必须要提供结算资料,以证实资金需要量;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以证实项目的存款情况。
2.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公路局或交通局成立结算中心,专门负责所辖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集中管理。项目拨款由结算中心向上级申请,项目计量结算、采购材料和设备等所需的大笔资金由结算中心直接支付,基本支出由结算中心根据预算核定数分月下拨,条件成熟的地方,主管部门为项目建设办开设零余额账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后项目建设办财务监管的重点是对承包商取得结算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管。采取这种资金管理办法的意义在于:①为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②便于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工程建设资金,减轻筹资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③有利于建设资金按规定程序在集中账户内规范运行,实现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的有效监管;④有利于减轻工程项目贷款利息负担,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⑤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大量借支工程款现象,减少财务风险发生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