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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税务筹划
发布时间:2011-10-20 点击数:234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合法、合理地节税。中国是一个税务相对比较高的企业,财政收入连年高比例增长,按照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计算,从1998年的1.73万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0.8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也从1998年的20.4%上升到2009年的32.2%,上升了约12个百分点,2010年和2011年 ...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合法、合理地节税。中国是一个税务相对比较高的企业,财政收入连年高比例增长,按照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计算,从1998年的1.73万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0.8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也从1998年的20.4%上升到2009年的32.2%,上升了约12个百分点,2010年和2011年还在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以此看来,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当大,在现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为了在市场立足并给股东一个合理回报,合法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是当然之举。
    现在,很多企业都在谈论和研究税务筹划,在社会上也有很多培训班教授税务筹划。根据统计,使用税务筹划的企业因税务筹划不当被税务机关进行重罚的不在少数,为什么这些企业运用税收筹划会失败呢?就是在于错误理解或滥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断章取义、生搬硬套。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并正确运用税务筹划呢?
    
    一、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税务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关于偷税有着详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比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刑法》修正案的二百一十条,对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骗税、持有伪造发票也作了犯罪论述。另外,国家还有其他相关的规定、条例、办法等文件对税收行为进行约束,如《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等等。由此可见,我国对税收行为的规定是相当严格的,税收筹划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偷税漏税。所以,税收筹划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认真研究、慎重实施。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首先,储备丰富的相关知识是基础。这些知识不仅仅是会计知识,还要多研究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收筹划涉及到刑法、公司法、税收管理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平时要多收集,多研究相关案例。如果涉及到境外业务而进行跨国税收筹划,还要多收集事关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外汇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既要精通会计业务,又要精通法律法规,确实有点困难,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注重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多培养复合型的人才。另外,可以设置相关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对税法等法律一知半解或一无所知,盲目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很有可能落入违法的深渊。
    其次,事前筹划是前提。所谓事前筹划,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前要有意识地进行税收研究,做到事前精心安排。很多成功的案例就是如此,运用各种法律内部的关系进行事先筹谋,是成功节税的前提。有一个融资筹划的案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公司周转资金出现困难,由于担保资源用尽,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决定从B企业借款5000万元,B公司同意,期限一年,利率20%。双方财务人员意见:A公司认为,尽管A公司按20%向B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的利息,但A公司却无法按此进行所得税前列支,实际利息成本高于20%。B公司认为,公司之间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B公司存在无法取得1000万元利息的风险。这个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有:(1)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2)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7月2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2款第1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这个普通融资案例涉及到那么多的法律法规,如果不事先筹划,很有可能利息无法收回,也存在着税收较多、实际收益没有约定的那么高的问题。如果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进行事先筹划,将借款融资转变成股权投资的形式,利用《所得税法》中的股息红利收入不用缴纳税收的规定,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一切又都很合法。
    再次,正确实施是保证。在相关知识、人才具备的情况下,经过精心的事前筹划,正确运用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是成功实施的保证。正确理解并运用这些知识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成功的案例很多,这里不再列举。
    最后,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节税的目的。国家为了扶持所支持的行业和地区,往往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发展,这些阳光政策通常也会有一定的时限性。所以,企业应及时研究国家的相关鼓励政策,及时申请,这样也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收益。如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所得税税率降为15%征收;为鼓励软件企业的发展,不仅给予软件编写人员相关的个税退税优惠,还给予企业销售软件增值税的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中西部的发展,国家还给予中西部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支持等等。还有很多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企业最好能够用好、用活,一样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
    
    三、小结
    总之,企业要正确认识到税收筹划的意义,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理地进行运用,以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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