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并会计报表的局限性——服务于中央企业“做强做优”[2]
发布时间:2011-08-10 点击数:4204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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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为核心,将整体集团视为一个实体,以组成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产生的渊源 目前,企业集团主要有国有企业集团、 ...
4. 不利于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甚至误导决策
国企分红成为两会热门词汇之一,各方说辞纷纷,几乎构成一道“中国式罗生门”。2010年,国有企业利润近2万亿元,上缴440亿元红利,不足5%的比例令人咋舌,国企红利问题一时之间成为两会热潮。为何会有如此情况,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2万亿元利润是合并报表口径,它不是国资委直接投资持股的央企母公司的利润,它实际上是虚拟的合并利润,是不可分配的。
同样的误用也体现在判断企业集团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方面。很多跨国企业集团,一夜轰然倒坍,不是它规模资产不够大,不是它合并利润不够多,而是它没有现金流,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
综合以上分析可见,合并报表仅能反映包括众多独立法人的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规模,合并报表的利润、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失去了该指标通常所蕴涵的意义。合并报表并不能克服管理当局操纵利润,它也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甚至可能掩盖母公司的财务危机,它的结果与其出发点发生重大背离。不能正确理解合并报表的原理和局限性,将可能导致对上市公司、央企集团产生错误的理解和决策。
四、建议
鉴于合并会计报表存在的局限性,根据中央“十二五”做强做优央企的目标,为更好地发挥会计在为社会、为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有助于考核企业绩效,有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如下。
1. 强化法人主体原则,提升母公司会计报表地位
作为企业集团的核心,母公司起着骨干支撑地位。母公司强则企业集团强,母公司优则企业集团优。子公司亏损、破产,企业集团仍可继续发展;母公司亏损、破产,则企业集团无以为继。
凡是面向社会、公众披露的央企及上市公司报表,均应采取母公司报表进行列示,财务指标均应基于母公司报表计算列示。
2. 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合并范围
新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列举了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四种情况。
同时,增加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披露内容的要求,以更有效地防止母公司通过任意变更合并范围来操纵利润的行为,提高合并会计报表的一贯性和相关性,为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
3. 制定合并调整抵消重要性标准
对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抵消,根据重要性原则,设定重要性标准,只有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标准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中才予以抵消。重要性标准设定,可根据比例判断,其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占利润的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其中任一比例大于5%(或10%,根据企业集团规模而定)即视为构成重要内部交易,应予以抵消。抓大放小,择重抵消。
4. 构建合并及个别报表关键财务数据勾稽关系
一是将合并报表编制分为两步骤:调整和抵消。第一,将会计政策的统一、内部交易对损益和资产负债等的影响根据重要性原则予以调整,编制出各母子公司调整报表。第二,将母子公司间的投资进行抵消,编制出合并报表。在调整报表与合并报表之间建立报表数据勾稽关系,从而实现合并报表数据的可验证性。
二是推进合并报表软件的研究,构建合并报表过渡账簿体系,将调整分录与抵消分录录入过渡账簿,改变调表不调账的合并抵消方法,努力实现账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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