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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并会计报表的局限性——服务于中央企业“做强做优”
发布时间:2011-08-10 点击数:420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为核心,将整体集团视为一个实体,以组成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产生的渊源  目前,企业集团主要有国有企业集团、 ...
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为核心,将整体集团视为一个实体,以组成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产生的渊源
  目前,企业集团主要有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民营企业集团三大类,国有企业集团占主体,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控制作用。以母公司为核心,通过行政命令,采取产权划转方式,将原来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改制成集团公司,将分散在各独立核算及内部核算的国有企业资本集中至集团的母公司,这完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企业集团的组建。继而通过不断地投资新设发展、大力地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各企业集团不断做大做强。
  为了真实而完整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向母公司所有者、债权人、集团管理当局、社会公众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信息,产生了合并会计报表的需要。
  二、合并会计报表主要目的、理论及应用状况
  1.合并报表主要目的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综合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以便企业最高管理层和投资者、债权人和证券市场了解企业的综合信息;二是避免企业集团利用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运用内部转移价格等手段,人为操纵企业集团的利润。
  2.合并报表主要理论
  目前国际上认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有三种:一是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扩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目的是为母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服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被看作是外人;二是实体理论,认为母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合并会计报表应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出发为企业集团的全体股东和债权人服务,子公司少数股东不再被看成是外人;三是所有权理论,体现其理论的比例合并法主要运用于合并报表的编制。在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最大的变化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原来的母公司理论为依据改变为以实体理论为依据。这一变化满足了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保证了会计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比性,实现了与国际主流理论的接轨。
  3.合并报表的应用
  (1)上市公司
  尽管年度报告中,母公司报表会同合并会计报表一并提供,但对社会公众披露的上市公司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每股收益、资产负债率等,均是基于合并会计报表中数据提供。
  (2)央企考核指标
  为了加强对中央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四个方面一系列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据此综合评价企业集团绩效,并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等指标对企业集团集团论规模排次序,这些财务指标均基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数据。
  三、合并会计报表的局限性
  1. 主体虚拟
  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对象是企业集团,即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组成的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按《公司法》的规定,被合并的公司都对各自的债权人负有限责任。当一家公司濒临破产,债权人无权追索其它母或子公司。因此,合并会计报表的信息对各被合并公司的债权人而言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对衡量上市公司或者考核国有企业的负债及清偿能力将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
  2. 通用性较差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报表应该同时满足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然而作为合并会计报表,其服务对象却仅仅局限于集团母公司管理层和母公司的股东,而对于外部的报表使用者、甚至于各子公司的报表使用者却意义不大。
  合并会计报表提供的涵盖整个集团的综合性信息,虽然有利于展示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这一全貌掩盖了企业集团中不同行业的各个公司特别是母公司的会计信息,导致现行合并报表不能很好地给各个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财务信息。
  3. 编制繁琐
  (1)合并范围
  近年来,上市公司购买、处置子公司等行为而引起的产权结构变动事件频频发生,使得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的合并范围也频繁地发生变动。而合并范围的改变,使各期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主体范围不一致,从而导致各期合并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贯性,这就使本已失真的个别会计报表在合并后再一次产生信息失真。
  (2)调整抵消繁琐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过程中,要对投资、债权和债务、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相应的抵消,要对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内部交易进行抵消,对其余大部分项目进行直接相加。由于存在大量的调整、抵消和分录,合并后,合并报表的科目与母、子公司个别报表相应科目之间无法建立明确的勾稽关系。
  (3) 账表不一
  在个别报表的条件下,企业的会计报表与账簿、凭证以及实物等有“可验证性”的对应关系,会计报表编制的正确与否,可以通过这种“可验证性”来检验。但是,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条件下,由于在编制过程中集团内部交易的抵销以及调表不调账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合并会计报表与分散在企业集团各个企业的账簿、凭证以及实物不可能存在个别企业会计报表的那种“可验证性”关系,账表不一,无法验证合并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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