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一般分三类: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参与市场经营,不直接参与生产和流通过程,用于政府公共管理和为公共事业服务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主体,但是行政事业单位除了拥有为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行使权力所必须掌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外,还拥有一部份经营性国有资产如宾馆等。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里面除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还包括社会大众共同占有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等国有资产[1]。所以一定要注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跟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区别,不能把两概念简单等同。本文研究的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国有资产包括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两部分。
一、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与问题分析
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由财政部门负责。2006年财政部要求进行全国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拥有国有资产282.45亿元,其中净资产194.12亿元。资产构成:流动资产占47.33%,固定资产占52.25%。行政单位财政供养人数为17.3万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数为6.9万人。行政单位附属未脱钩经济实体有7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66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由67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68个。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建物所占比例最大为72.29%,其次为交通运输设备为14.26%。出租资产原值为29.2亿元,取得年收入为24.7亿元,出借资产原值为0.4亿元。行政事业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资产总额9亿元,其中净资产3.3亿元,收入5.7亿元,净利润-0.8亿元,当年实收收益0.1亿元。行政事业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资产总额67.7亿元,收入57.6亿元,净利润-9.1亿元,当年实收收益0.1亿元。(1)
因为这次资产清查是由各单位上报,可能会出现经营性资产瞒报问题。我们就以清查数据看,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有105.9亿元,(2)占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37.49%,规模不小。经营性资产取得当年收入为98.1亿元,主要以出租资产尤其是房产为主,因为房产价格上扬,经营性资产收入不错。但是从行政事业单位收益来看,经营情况并不是很乐观,出现负净利润,后勤服务单位和经济实体实收收益很低。必须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资产回报率。
目前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收益都落入各单位“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目前财政部门主要管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因为各单位拥有情况不一,收益更是无法统计造成管理困难,基本处于放任自由无人管理状态。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单位把国有资产如房产等转为经营用途出租、出借,直接将经营收入纳入本单位“小金库”,作为职工福利发放,造成各单位收入差距大,分配不公平突出。更严重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本来就应该归国家所有,这样把国家利益变成集体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就是一种国有资产流失。从前面数据看,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收入有20多亿,大部分都没有上缴财政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国有资产流失惊人。
(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不均,运行效率不高,闲置浪费严重。
作为固定资产中两个最主要资产,房屋、公务用车在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配置非常不均。有单位人均办公用房超出平均水平3倍,闲置房产可以拿出去出租。而有单位却无房可用,只能靠财政拨款租借。不仅办公房如此,公务用车的配置也存在同样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可谓苦乐不均。
行政事业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使用轻管理,大量的资产处于闲置浪费状态,使用运行效率低下。比如很多单位公务车每天处了早晚接送外,都停在单位,但是保险、维修费和司机的工资福利却照常开支,费用不小。很多单位因为财政出钱不懂节约都想多占有资产,办公设备样样俱全,但很多资产处于长期闲置状态,造成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体运行效率不高。
二、成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不顺,导致产权不清、出资人缺位
1998年机构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由于管理职责界定不清、认识不统一造成管理体制长期缺位。2003年国有资产改革,明确由国资委来负责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却依然处于“管理盲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虽然名义上由国家统一所有,但是长期都是部门分割管理,单位无偿占用,实际上无人对资产负责。产权不清、出资人缺位、“内部人控制”导致管理混乱、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各地不断摸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出现上海、深圳由国资委负责,吉林、四川等省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和大部分省份由财政部门负责的管理体制。贵州省一直都是由财政部分负责管理,但是权限一直没有明确。2006年7月财政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才规范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明确三层管理模式: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监督,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贵州省按照财政部暂行办法规定,也在财政厅里面成立专门资产处负责管理。只有理顺管理体制,明晰产权,明确出资人责任才能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