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组减值测试及其会计处理[2]
作者: 郑家庆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10-11-09 点击数:408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资产组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相一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和可以合理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定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 ...

  分析:进行资产减值测试。首先要将总部资产采用合理的方法分配至各资产组,然后比较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而价值,最后将各资产组的资产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1)将总部资产分配至各资产组。由于各资产组的使川寿命不同。不能直接按其账面价值分配总部资产,而应根据各资产组使用寿命对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各资产组调整后的账面价值来分配总部资产。B、C资产组的使用寿命是A资产组使用寿命的两倍,换言之。B、C分公司1元钱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当于A分公司2元钱资产的账面价值。所以分配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应为:100+2×150+2×200=800(万元)。

  总部资产应当分配给A资产组的数额=150×100÷800=19(万元)

  总部资产应当分配给B资产组的数额:150×300÷800=56(万元)

  总部资产应当分配给C资产组的数额:150×400÷800=75(万元)

  分配后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00+19=119(万元)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50+206(万元)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00+75=275(万元)

  (2)资产减值测试。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19万元,可收回金额=219万元,没有发生资产减值。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06万元,可收回金额=156万元,发生资产减值50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75万元,可收同金额=200万元,发生资产减值75万元。

  (3)将各资产组的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B资产组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50×56÷206≈13.60万元,分配给B资产组本身的数额=50×150÷206≈36.40万元。

  C资产组中的资产减值额先冲减商誉15万元,余下的分配给总部和C资产组。分配给总部的资产减值=60×75÷275≈16.36(万元),分配给C资产组本身的数额60×200÷275≈43.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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