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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现状及其改进
作者: 陈湘丽 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10-11-03 点击数:396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我国会计监督的内涵与现状   一是会计监督的内涵。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凭借经授权的特殊地位和职权,依照特定主体制定的合法制度,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过程及其资金运动进行综合、全面、连续、及时的监督,以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保障会计信息的 ...

  (一)我国会计监督的内涵与现状

  一是会计监督的内涵。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凭借经授权的特殊地位和职权,依照特定主体制定的合法制度,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过程及其资金运动进行综合、全面、连续、及时的监督,以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保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从而达到提高特定主体工作效益的目的。

  二是会计监督的现状。目前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会计监督职能日益弱化,会计作假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虚假的会计报表直接影响国家税收、导致各项经济指标失真,最终使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相偏离,进而直接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严重危害投资者和会计人员。强化会计监督也是企业内控的基本目标。

  (二)我国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

  一是会计监督职能客体多样化。《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的客体是单位的经济活动,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财产都是国家的,产权关系单一,利益格局固定,使得会计监督很容易进行。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体,产权关系的变化导致了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关系和个人收入结构的多元化,资本结构也变得复杂了,如合资、外商独资、股份制等,经营方式也增多了,如合营、租赁、承包等。由于利益原因的驱使,会计监督的客体日渐多样化,而相关管理措施的滞后,直接导致了会计监督的弱化。

  二是会计监督主体受客体的支配。《会计法》第四章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指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象是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手段是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实时监督。会计人员的主要监督任务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通过对记账凭证和财务收支的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报告的编制等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确保财务会计活动的合法性。但存在的最大的矛盾是,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是受单位负责人领导和支配,他们之间是雇佣和被雇佣、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不可能监督单位负责人,甚至在会在其指示下作假,在该背景下,具有会计监督职责和身份的会计人员的地位日见尴尬,在查处的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中,会计人员均未能实施有效的会计监督。

  三是监督部门权限不对称,监督不力。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根本原因是会计监督者地位下降,成为被监督者的雇员,而被监督者领导着会计监督者,可以对其发号施令,甚至两者联手进行会计造假,这大大增加了查处会计造假的难度,因此要有效杜绝会计造假,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出现,就必须改变会计监督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增加主体的独立性,让主体不再受客休的,随接支配,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而将目前发展迅速的企业财务外包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主体的独立性。一方面是企业财务外包。近年财务外包在跨国企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它们将记账、报销、发票对账等繁杂的“劳动密集型”财务工作外包给东亚、东南亚国家的一些国际外包公司,取得了较高的收益。另一方面是企业财务会计职能“外部化”。针对财务外包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目前缺乏独立性强的会计公司的实际情况,业界有学者提出企业财务会计职能的“外部化”,这种“外部化”具有财务外包所有的优势,而且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我国严重的会计造假问题。财务会计职能“外部化”基本理念是将企业的全部会计核算职能交予政府部门指定的专业承包商,即会计公司来替代执行,由其完成企业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披露过程。同时企业通过政府部门向会计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与日前企业财务外包相比,“外部化”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会计外包,执行会计核算的会计公司不是企业自行选聘,而是由政府部门予以指定。这样才能在客观上解除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工作的控制,创建会计信息产生的独立环境,从而解决会计造假的难题。财务会计职能“外部化”在本质上是一科,防止会汁舞弊现象的制度设计,而且执行“外部化”,可为企业减少对会计工作的投人,企业主可将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资本运背等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中去。所以“外部化”作为防范会计造假的手段,能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和良好的综合管理效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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