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按结算日汇率调整“应收账款——美元户”金额,确认结算目的已实现汇兑损益。金额为原交易日汇率与结算日汇率的差异带来的记账本位币的差额:$10000×(7.80-7.60)=2000(元)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2000
贷:应收账款——美元户 2000
(2)作收到美元货款的账务处理,“银行存款——美元户”的金额按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同时,在两项交易观下,将赊销交易的发生和货款的结算作为两项交易。所以,收回美元应收账款,是结算交易的发生,采用结算日即期汇率折算(汇率为¥7.60=$1.00)。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76000
贷:应收账款——美元户 76000
(3)作将美元卖给银行的账务处理。按兑换当日银行的买入价计算取得的本位币金额,“银行存款——美元户”的金额则按当日即期汇j棼计算。两者差额作为汇兑损益,此外币兑换损益为已实现损益(汇率为¥7.70=$1.00)。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77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76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000
将三笔分录合并为一笔分录,则为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77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000
贷:应收账款——美元户 78000
可见,分三笔分录处理的结果与第二种方法处理的结果一致。
二、外币赊购业务
[例2]中国某公司2008#8月10日由韩国某株式会社进口商品一批,货款计15000美元尚未支付,交易当天的即期汇率为¥7.80=$1.00;8月28日该公司为偿还货款向银行购入外汇,当天的即期汇率为¥7.70=$1.00,银行美元卖出汇率为¥7.90=$1.00,实付人民币118500元;该公司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合汇率。(来源同例1)
其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1)2008年8月IOH,按交易发生日汇率将进口的商品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作账务处理。
借:存货 117000
贷:应付账款——美元户 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