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治理评价则是企业所有者衡量和检验公司治理水平的准则。诸多研究成果已经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投资者也愿意为良好的公司治理支付相对高的溢价。因此,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既是衡量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的标志,也是公司所有者对其公司价值及董事会运作成效的重要考量标准。
一、公司治理水平的衡量体系
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评价标准和公司治理评价方法。
1.国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发展
公司治理概念的提出及相关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而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却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1950年杰克逊?马丁德尔提出对董事会需要业绩分析。随后美国机构投资者协会设计了评价董事会的程序,出现了一系列公司治理诊断与评价的研究成果。1976年米勒对董事的价值及评测方法进行了探讨,从11个方面对董事人员素质进行评价;1990年托马斯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应如何发展的论文,对董事应具备的技能和素质作了研究。
20世纪90年代随着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有关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也更加深入,公司治理评价从理论研究转向综合性和实用性。1997年美国标准普尔公司构造了一套公司治理评级指标,主要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和影响、金融相关者关系、财务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董事会结构和运作等方面。1999年戴米诺公司对欧洲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行了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接管防御的范围、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等。2000年里昂证券(亚洲)对以亚洲为主的新兴市场国家的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公司透明度、对小股东的保护、核心业务、债务控制、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等。另外还有美国机构投资者服务机构建立的全球性上市公司治理状况数据库、穆迪公司的公司治理评级系统、世界银行的公司治理评级系统等。
全球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主要分为国家分析和公司评分两部分。国家分析侧重于宏观层次上分析外部力量如何影响一个公司治理的质量。公司评分则主要从内部治理结构评价公司遵守法律和规则的程度,关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及相关人互动。
2.我国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发展
我国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之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们迫切需要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公司治理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期。
我国公司治理评价结果的发布机构分为监管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和商业机构三类。2002年北京连城国际理财顾问公司推出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考核指标体系;2003年,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建立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中国香港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提出了一个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G指标;从2003年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公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并于2008年初推出了上市公司治理板块,以推动我国的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与提高。
我国公司治理评价主要集中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评价,并未涉及公司治理外部环境。在指标体系设计方面,各主流评价体系力图设计涵盖面广、指标完整的评价体系,其特点在于面面俱到,但自身特色并不突出。一些指标体系还涉及了财务指标、市值指标、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淡化了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在指标选取上,反映公司治理形式的结构指标较多,但反映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的质量指标较少。而我国公司治理所面临的问题恰恰是治理结构形式已经完备,而在运行机制方面问题较多,运行质量较差。
在公司治理评价的具体方式上,评价机构一般选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再使用专家打分的评价方法。公开披露信息的数据是上市公司精心粉饰的指标,主要为满足最低监管要求,以避免监管当局处罚。这些数据的可信度一直受到市场的质疑,因此,以此类数据为基础的公司治理评价结果差异不会很大,其同质性越来越严重。而使用专家打分的评价方式,则因参与者的选聘及其个人好恶的不同和被评价且有问题公司施加的影响,使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屡屡受到市场的诟病。
在公司治理评价机构方面,由于学术机构经费不足和官方支持力度有限,公司治理评价逐渐被商业化。在市场竞争机制和信誉体系均不完善的环境下,我国商业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价结果难以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场认知度不高,应用范围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