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引发的思考[2]
作者: 陈碧芸 郭雪凤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0-08-17 点击数:653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准则),第19条规定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 ...

  以上列举的是公司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发出产品成本,但如果公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发出产品成本,那么已售产品存货跌价准备如何结转,显然是按存货每增加一笔确定一次可变现净值是不可行的、也是没必要的。而按月初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本期增加存货应计提的跌价准备,据以计算本期已售产品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当月份间价格波动较大时,也是不合理的。

  三、按存货类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问题

  准则中规定:企业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讲解中指出:当符合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时,在对该项存货、该类存货或该合并存货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与计提该准备的存货项目或类别应当存在直接对应关系,但转回的金额以将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那么,“按比例结转”该如何结转,下面举例说明。

  甲公司的有关资料及存货期末计量见表一。

  假设甲公司在此之前没有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第二组C,口产品为例,本期第二组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0元,假设2008年1月D产品销售50件(1月份没有生产或购入D产品),现在要计算口产品本期销售应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必须先将2007年12月31日500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分配在C,口产品上,若按库存成本的金额所占的比例分配,则口产品应分配存货跌价准备=4200/14500*500=144.83元,再计算2008年1月已销口产品应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50*42/4200* 144.83=74.42元,而实际上口产品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不存在着倒挂,也不存在销售应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若按准则处理,则口产品的毛利率比实际的要高,当企业报告期内存在类似口情况的产品销售量较大时,公司整体产品销售毛利率比实际的要提高很多。这样将导致产品毛利率指标分析严重失真。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司,通常其产品品种繁多、单价较低,出入库频繁,在产品出售时,公司很难做到存货跌价准备结转与存货品种一一对应关系。但是,若不区分已售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结转与其他情况的转回,全部转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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